1、中國在新聞媒體的監管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主要有《版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世界版權公約》《 民法通則》
新媒體采編相關法律法規 ,在國內新媒體發展的過程中,政策法規的出台以及管理體系的調整可以說是在匆忙之中啟動的。特別是互聯網的跨媒體特徵,給原來按照行業界限劃分的管理體制帶來了挑戰。新媒體面臨的法律環境是比較復雜的,僅僅針對互聯網的相關法律法規就有數十個,其中有憲法與法律,有司法解釋,有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部門通知,還有地方法規和行業規范。而面對新媒體不斷涌現的新應用,已有政策法規還將繼續調整、修改,新的法規還會不斷頒布。作為新媒體從業人員,需要對這些政策法規有面上的了解,樹立相應的法律意識,這也是避免觸碰管理和法規紅線,保障媒體正常運行的基本要求。
2、新媒體環境下如何培養自己的法律意識
一、從小做起,樹立法律意識。
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公民。
三、觀看法制宣傳視頻或者電視節目,增強法律意識。
四,積極參與法制宣傳活動和志願活動,親身體驗實踐,增強法律意識。
3、如何運用新媒體加強法律法規宣傳
近年來,以網路、移動新媒體等為代表的新媒體沖擊著人們接觸和選擇傳媒的方式,進而沖擊著主流媒體正面宣傳的生態環境。在社會價值多元化的時代,基層幹部宣傳如何遵循新聞傳播規律,提高典型宣傳的實效性,這已成為新聞媒體必須面對的一項重要課題。
一要充分利用好新媒體的整合傳播優勢。基層幹部宣傳通過單媒體、單平台、單落點形成不了強大的輿論聲勢,媒介融合和整合宣傳是提高宣傳效果的發展方向。首先要實現多媒體的報道融合,其次典型宣傳在表現形式上也需要不斷推陳出新,同時要熟練應用移動媒體等新型平台。二要重視新媒體的雙向互動功能。媒體需更加重視與網友的互動,傳播正能量,首先要消除宣傳主體與網民的隔閡,善於用平等的眼光和客觀的態度去宣傳基層幹部;其次要把網友變成自我教育的主體。三要注重挖掘提煉幹部典型細節,增強感染力。在新媒體時代,基層幹部的宣傳報道要提升影響力、增強吸引力,就要挖掘展現那些最能打動人的細節,使幹部形象更加豐滿、真實、可信,才能拉近基層幹部和網民的距離。四要注重營造良性輿論生態與宣傳典型雙向推動。加強對基層幹部典型宣傳與加大「正能量」的聚合和傳播是一致的,應重視網友言論,整合網上正能量;重視輿論環境,雙向給力推動典型宣傳。
4、我國頒布了幾部關於網路的法律法規?
我國頒布了關於網路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以下四部。
國家和網路安全職能部門下發的有關網路安全的政策及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介紹:2017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實施,作為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網路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網、化解網路風險的法律重器,是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介紹:《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最初由2005年9月25日實施,由於個別組織和個人在通過新媒體方式提供新聞信息服務時,存在肆意篡改、嫁接、虛構新聞信息等情況,2017年5月2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外公布新版本,正式實施時間是2017年6月1日。
《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
介紹:2018年11月1日,公安部發布《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根據規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網路安全防範需要和網路安全風險隱患的具體情況,對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互聯網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介紹:2017年11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公共互聯網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部應急辦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當及時匯總分析突發事件隱患和預警信息。
(4)新媒體法律法規培訓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為規范互聯網法院訴訟活動,保護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確保公正高效審理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結合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就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相關問題規定如下。
第一條 互聯網法院採取在線方式審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達、調解、證據交換、庭前准備、庭審、宣判等訴訟環節一般應當在線上完成。
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案件審理需要,互聯網法院可以決定在線下完成部分訴訟環節。 第五條 互聯網法院應當建設互聯網訴訟平台(以下簡稱訴訟平台),作為法院辦理案件和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實施訴訟行為的專用平台。通過訴訟平台作出的訴訟行為,具有法律效力。
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所需涉案數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網路服務提供商、相關國家機關應當提供,並有序接入訴訟平台,由互聯網法院在線核實、實時固定、安全管理。訴訟平台對涉案數據的存儲和使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使用訴訟平台實施訴訟行為的,應當通過證件證照比對、生物特徵識別或者國家統一身份認證平台認證等在線方式完成身份認證,並取得登錄訴訟平台的專用賬號。
使用專用賬號登錄訴訟平台所作出的行為,視為被認證人本人行為,但因訴訟平台技術原因導致系統錯誤,或者被認證人能夠證明訴訟平台賬號被盜用的除外
5、新媒體下如何提高自我法治意識
一、法治社會的基本認識
法治社會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建設內容被表述是2012年末,與人治社會相對而言的.學界尚無公認的界定,應包括三個組成部分:
其一,制度層面的規則系統.包括國家正式的法律法規、社會自治規則及習慣等規則系統.法治社會之 「法」,在構成上是多元的,既包括正式規則,也包括自治性規范,還包括無形的規則.因此,其范疇有別於其他領域的法.其二,心理層面的認同.即社會群體和成員對規則的理念和精神上的認同,並自覺服從與踐行的習慣.其三,秩序層面的運行.表現為社會各類組織、成員與國家各職能部門間形成自治與統治的分工協作,形成共治的秩序.
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關系: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既相對獨立又密切互構,而法治政府是法治國家建設的關鍵環節,是法治社會建設的核心力量(或主導力量).
從一體建設的三極來看法治的重點不同:法治國家強調權力控制;法治政府強調依法辦事、依法行政;法治社會強調人權保障、社會自治.
二、我國法治社會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
自依法治國戰略實施以來,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建設已有了一定基礎,但法治社會建設仍是一個短板.法治社會建設存在的問題可歸納為兩大方面:
(一)法治精神的全面缺乏
一些領導幹部缺乏法治思維,濫用行政權、司法權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尤其是強勢群體帶頭違法對法治精神的破壞極大;部分群眾「信訪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鬧不信法」;全社會「敬法」氛圍淡薄,鑽法律空子、「法不責眾」心態普遍.
(二)現行普法模式的落後和低效
實施普法已近30年,但從基層反映看,當前的普法模式仍舊偏向於單向的法律知識「灌輸」,並且普遍存在著形式主義做法,嚴重影響普法的實效.
三、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路徑
(一)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1.抓「大」和抓「小」並舉,培養全民法治意識
首先,抓「大」,即注重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法治思維、法治信仰的培養.這是全民守法的前提和關鍵.其次,抓「小」,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進中小學課堂和教材.
在普法中要區分兩個重點:對公民普法要以樹立依法維權意識為重點;對公職人員普法應以嚴格依法為重點.
2.創新法治宣傳教育形式(針對以往普法的方法單一、形式主義問題)
首先,注重「參與度」與「互動性」.讓公眾參與法治各環節,在互動中放大宣傳教育效應.其次,從宣傳方式看,由單向灌輸向「整合性」「創新性」方式轉變.「整合性」即把普及法律知識與培育法治信仰、法制宣傳與法治實踐、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有機結合,重視法治示範創建活動.「創新性」增強新媒體作用,以多元、靈活方式創新普法的形式和內容.
3.以剛性約束培育法治精神
除了宣傳倡導,還須依靠剛性的約束機制和信息化手段.如通過公正宣判和以案說法等制度設計形成對全社會的威懾力和正向引導,培養全民守法意識.
(二)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是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的內在要求,法治化程度越高,社會治理越接近善治.
首先,在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各領域深化依法治理.旨在支持各類社會主體依法自我約束、自我管理.
其次,發揮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依法治理不僅要依據法律法規,也要依靠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即硬法和軟法並用.
再次,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以一個自然段的文字來闡述社會組織如何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三)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
為使公民信法、守法,就須以好的服務使民眾親法.為此要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體系,從服務層面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四)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
首先,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為最大限度預防矛盾發生,要完善兩個機制:重大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完善民主決策的法定程序機制.為了最大限度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要創新和發揚「楓橋經驗」.其次,充分發揮不同糾紛解決制度的優勢.如發揮人民調解的民間性、成本低、方便快捷等特色;發揮仲裁的中立性、保密性和專業性特點.再次,建立完善各種糾紛解決制度的有機銜接、相互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和網路來強化糾紛解決的效果.
總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需要有豐厚的法治土壤,其中應蘊藏著全民知法、信法、用法、守法的養料,這就是我們要建設的法治社會.
6、中國在新聞媒體的監管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1、《民法通則》司法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兩個法規中,前者是對民事權益保護的一般性規定,後者在第三十六條專門針對網路侵權行為作了界定,因此都需要作詳細的了解和掌握。
2、《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
本條例是網路版權保護訴訟主要引用的依據,其中需要重點掌握第五條和第六條,主要是對免於版權責任的幾種情況的界定。
3、《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其網站傳輸的信息明顯屬於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4、《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本規定是規范BBS論壇服務的,重點把握第九條,即違禁信息范圍界定,內容與《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完全一致。
(6)新媒體法律法規培訓擴展資料:
中國在新聞媒體的監管方面設置了許可制度。
在現代社會,由政府代表人民或社會,依據特定的法律,對從事公共事業,尤其是對國計民生具有重要影響並且在資源上具有一定稀缺性的新聞業實行許可制度。
即由政府通過特定的程序來分配相關的經營機會、社會資源,約束相關的從業者,設法使之滿足公眾的需要、便利和公共利益,是許多國家採用的較為通行的做法。
從法律角度來講,許可有民法意義上的許可和行政法意義上的許可。民法意義上的許可限於公民個人對自己私權利的處分,顯然不屬於這里所講的許可。
這里所講的許可,應當是公權力機構,比如在本《規定》當中,就是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主管機關,即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實施的許可行為。被許可或需要在從事新聞服務活動過程中履行許可手續的,也是前面提到的幾類機構。
7、中國媒體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
主要有《版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世界版權公約》《 民法通則》
新媒體采編相關法律法規 ,在國內新媒體發展的過程中,政策法規的出台以及管理體系的調整可以說是在匆忙之中啟動的。特別是互聯網的跨媒體特徵,給原來按照行業界限劃分的管理體制帶來了挑戰。新媒體面臨的法律環境是比較復雜的,僅僅針對互聯網的相關法律法規就有數十個,其中有憲法與法律,有司法解釋,有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部門通知,還有地方法規和行業規范。而面對新媒體不斷涌現的新應用,已有政策法規還將繼續調整、修改,新的法規還會不斷頒布。作為新媒體從業人員,需要對這些政策法規有面上的了解,樹立相應的法律意識,這也是避免觸碰管理和法規紅線,保障媒體正常運行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