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路新媒體發展存在什麼問題
作為一種依託數字技術平台進行傳播的現代化媒介,新媒體僅用了數十年的時間便獲得了傳統媒體近百年才慢慢擁有的受眾。也正是這樣的發展速度,在為我們帶來信息便捷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少新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所產生的負面作用,隨著新媒體的廣泛傳播,也變得不容忽視起來。
一、新媒體的定義
(一)新媒體的產生與界定
新媒體(New media)一詞,是1967年由美國學者戈爾德馬克率先提出的。
這一時髦單詞提出之後,接踵而來的問題就是:什麼是新媒體?如何界定新媒體?時至今日,可以說仍舊沒有人能夠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對於這種學術畏途的產生,英國學者理查德?厄豪爾斯曾分析過這樣三個原因:「首先,這是一個極具變化的領域,即使最時興的研究,到它成熟時就已經可能過時了;其次,這是一個全新的領域,所以已經樹立起來的重要文本和經典文本還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體』的定義還有待解決」[1]。
事實上,自新媒體誕生以來,它的的發展歷程經由精英媒體到大眾媒體再到個人媒體這樣三個階段,不過也就短短幾十年的時間,這和以往通過數百年時間才完成幾個階段發展的傳統媒體相比而言,新媒體可以稱得上是一個發展速度驚人的新興領域。在這樣的發展速度面前想要對其進行多角度多層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現在乃至未來發展方向的准確定義,是必須要再過一些時日,一方面觀察其發展變化,一方面還需要通過進一步的系統研究。
雖然「新媒體」至今為止還並未存在一個確定的概念,但卻已有了對於其相對准確的認識,而本文更傾向於清華大學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師范大學石磊博士的觀點,即「相對論」的觀點。
熊澄宇教授認為:「新媒體是一個不斷變化的概念。在今天網路基礎上又有延伸,無線移動的問題,還有出現其他新的媒體形態,跟計算機相關的。這都可以說是新媒體。[2]」同時,四川日報報業集團《天府早報》副總編石磊博士在《新媒體概論》中也對新媒體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體一詞是相對於傳統媒體而言的,是指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之後發展起來的新的媒體形態,是利用數字技術、網路技術、移動技術,通過互聯網、無線通信網、衛星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和媒體形態。嚴格來說,新媒體應該稱為數字化新媒體[3]。
(二)新媒體的構成要素
新媒體雖然缺乏一個准確的定義,但是對於現階段新媒體這一概念的構成要素卻有以下共識:
1.新媒體是建立在數字技術和網路技術的基礎上的,如果說傳統媒體是工業社會的產物,那麼新媒體就是信息社會的產物。
2.新媒體在信息的呈現方式上是多媒體,可以進行跨媒體、跨時空的信息傳播,還具有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互動性等特徵。
3.新媒體具有全天候和全覆蓋的特徵,受眾可以隨時通過新媒體在電子信息覆蓋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的信息。
4.新媒體在技術、運營、產品、服務等商業模式上具有創新性。
5.新媒體的邊界不斷變化,呈現出媒介融合的趨勢[
二、新媒體的主要特點與優勢
關於新媒體的特徵,也有著不同的觀點,但對於新媒體的主要特點,業界與學術界則有以下幾點共識:
1.交互性與及時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龐帝曾經在1995年出版的《數字化生存》一書當中中對「被動的舊媒體」與「互動的新媒體」進行了比較,認為互動式傳播是新媒體的一種常態傳播,這與傳統媒體的「一對多」,「點對面」的傳播是具有很大區別的。以倫敦火車相撞案為例:1999年10月初,倫敦發生40年來最嚴重的火車相撞事件,事發清晨,正是當天報紙出版之後,而下一次報紙出版還要十幾個小時。這時,《衛報》網站立刻將現場照片、事發目擊等報道送到網上,在第一時間告訴了受眾發生的一切。可見,早在1999年,網路對於信息的傳播速度已無可比擬。時至今日,發展中的互聯網的傳播時效已遠遠超過了報紙,僅需要第一現場的民眾一條微博便可以廣而告之。
在擁有及時性的同時,新媒體也擁有著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交互性。在傳統媒體的互動中,新媒體則可以不受時間、地點和環境的制約,只要所處區域內有信號覆蓋,便可以高速傳播和更新信息,在網路中所發表的評論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與編者進行在線交流,幾乎做到了與新聞事件同步。同時的,網路平台對於信息門檻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傳播方處於平等的地位,在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對話,使得普通民眾也可以通過新媒體發表自己的觀點,至此,信息傳播才逐漸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眾化,「草根」話語權獲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與共享性
進入微博,我們可以看到大到社會熱點、小至好友心情的眾多信息,而雲盤的使用則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匯聚共享。依託數字化平台,新媒體克服了報紙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傳播,沖破了廣播電視的單方傳播與不可重復性,使資源得以下載共享,這種「天涯若比鄰」式的區域覆蓋使受眾在隨時輸錄信息的同時也可以便捷獲得世界各地的訊息,而空間與時間上的開放性也促成了訊息的海量性,受眾在汲取所需的同時也成為的信息的傳播者,使受眾在海量信息與訊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門,便知天下事」。
3.多媒體與超文本
新媒體使用多媒體展示的方式對信息進行處理,是一種以結點為單位的超文本呈現。相同的,新媒體的傳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鏈接為依託,以結點為單位組織各種信息的。面對不同受眾的需求,信息通過這些結點的不同鏈接,構成特定的信息網路,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體形式。網路將傳統媒體的長處集於一身,對於用戶來說,信息最終以何種媒體形式出現,是文字、圖片、聲音還是圖像,完全由用戶根據信息的內容、自己的愛好以及接收條件自行決定」[5]。
4.個性化與社群化
新媒體出現後,虛擬社區、網路群團相繼出現,受眾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內容的限制;各種網路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躥紅,使新媒體個性化與社群化這一特點便更加顯著起來。以博客為例,對於博客最形象的比喻應該是公開性與私密性並存的「對外開放的私人閨房」。在這里,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時隨地的書寫自己具有傾向性的個性化願望,收看你的受眾也可以隨時隨地根據自己的喜好進行個性化的回復。在具備這種個性化的同時,受眾也在這個社群化的平台上擁有一群特定的觀看者和收聽人群。
通過以上特點不難看出,以互聯網為代表新媒體其優勢在於:網路培養了人們的平等價值觀念,淡化了人們的地位和身份意識;網路傳播是一種注重個性創新和個性文化的傳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網路傳播營造出人們通過自由交往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減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間環節;網路傳播創造出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虛擬社區文化」,使人類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時空的邊界[6]。而這些,也正是新媒體能夠迅速融入我們的生活,改變我們的思維習慣的重要原因,同時也使新媒體的存在與發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體所存在的問題
新媒體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時它也暴露諸多問題
(一)網路爆炸式的信息傳播方式導致信息良莠不齊,低俗虛假信息泛濫
新媒體發展的最為直觀的社會結果,便是信息量的絕對增加。根據美國學者H.H弗萊德里克曾經做過的推算,即使以5年為周期來計算,也意味著,在今後不到70年的時間內,人類積累的信息量將達到我們今天信息量的100萬倍[7]。作為新媒體的代表,網路克服了報紙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傳播的門欄,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長。然而正是這樣的增長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難辨,低俗淫穢信息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網路謠言的製造者為了引起關注則不惜捏造虛假新聞。據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於聽信「地震」傳言,山西太原、晉中、長治、晉城、呂梁、陽泉六地幾十個縣市數百萬群眾2月20日凌晨開始走上街頭「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網一度癱瘓。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海岸發生9.0級地震。從3月16日開始,中國部分地區開始瘋狂搶購食鹽。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謠鹽」信息源頭,並對始作俑者「漁翁」作出行政拘留。這些網路大V,利用網路的快捷傳播與迅速擴散,造謠傳謠形成所謂影響力,進而謀取不當利益成為網路「大謠」,在誤導民眾判斷的同時也造成了社會的動盪不安。
(二)市場利益驅使供應商傳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規卻未能跟上
中新網曾發表消息稱:「傳媒與出版業是現在乃至新世紀最後一個暴利行業。」受新媒體廣大的受眾市場與幾何倍的利潤回報的驅使,一些供應商便甘心以「人為財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無視法規法紀,向網路中大量投放、傳播不良信息。以樓宇電視為例,由於戶外廣告媒體的不斷增多,加快了戶外廣告投放額的上漲幅度。北京、上海、廣州的樓宇電視與電梯平面媒體發展空間廣闊,成長環境優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費群體相對集中,與其他市場相比,增幅顯著,提升了一級市場的戶外投放份額。但它有一個致命弱點,就是目前尚無播發新聞信息的資質,廣告是其惟一內容,侵害了人們的公共空間,單一地播發商業廣告,造成了「視覺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體的管理中,法規制度還不夠完善,從而使牟取暴利的營運商罔顧社會責任,導致市場經營秩序無法得到維系。
(三)網路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論的同時產生網路暴力,使公民隱私難以維護
網路是一個言論相對自由的平台,人們在暢所欲言的同時也很容易形成網路暴力,即:一定規模的有組織的網民,在「道德、正義」等「正當性」的支撐下,利用網路平台向特定對象發起的群體性、非理性、大規模的、持續性的輿論攻擊,以造成對被攻擊對象人身、名譽、財產等權益損害的行為。[9]這樣的行為使得言論自由產生異化,「人肉搜索」成為一些人泄憤的途徑,公民的隱私權變得難以維護。以胡伊萱案為例,由於孕婦譚培培誘殺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為,導致滿腔怒火的網民曝光了譚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個人信息進而對他們的生活造成了影響,雖然這是大多數網民處於「公憤」與的行為「正義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氣,但這樣的行為,歸根到底仍舊是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而這案例並不是個案。可見,網路暴力影響著公民的正常生活與學習,甚至會對當事人造成嚴重的精神侵害。
(四)網路制度尚未完善,侵權抄襲現象難以遏制
版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就是法律賦予創作者對自己創作的作品的表達、復制、傳播及利用的控制權。它不是專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在網際網路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開表達的創造性表達,都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10]然而,由於網路上信息流通量大,審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這個虛擬平台上通過網民的注冊賬號很難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權的維護變得舉步維艱。大多數時候,人們僅僅只需要注冊一個賬號便可以任意復制、抄襲他人的言論,並在未經作者允許的情況下任意轉播他人作品。這樣的行為已然侵權,卻由於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費快捷下載的資料,使得很多網民也樂於接受這樣的 「免費午餐」,從而形成了既有抄襲者復制,又有傳閱者下載的網路環境,也使侵權現象在網路上成為了一種大家「默認許可」的行為。
(五)政府監督困難,網路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國已大幅超過美國,躍居成為世界第一網民大國。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發布了第31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國網民數達到5.64億。面對這樣龐大的網民人數,要做好統計監督,必須經歷一個長期的統計與規范過程。現今,政府對於網路輿情的監督引導難度較大,仍然缺乏對於網路等新媒體的監督力與審核力,一些希望藉助謠言來博得眼球的網路媒體便不顧職業道德,大量散布謠言假新聞,造成了網路信息真假難辨,網路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網路中表層信息和通俗娛樂的「麻醉作用」與「數字鴻溝」的擴大
拉扎斯菲爾德和莫頓曾在《大眾傳播、大眾鑒賞力和有組織的社會行動》中針對現代大眾傳播的負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說,認為:大眾媒介以低廉的價格大量佔用人們的時間,使人們沉浸在虛幻的自我滿足中,從而喪失社會行動能力;所傳遞的淺俗、煽情化的內容,使人們的審美鑒賞能力退化;使人們成為不假思索順從現狀的單面人。本文認為,拉扎斯菲爾德和莫頓所闡述的大眾傳播的負面作用,同樣也是網路所存在的問題。網路具有信息海量傳播的特點,然而,在這些成爆炸式增長的信息中,充斥著大量的低俗表層信息,這些信息具有新異性與刺激性,在吸引人們去點擊閱讀的同時也侵佔了人們思考與學習的時間,人們習慣於將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膚淺的八卦娛樂之中,加之網路上缺乏深度的評論對人們的誤導,很容易使人們沉溺在虛擬信息中難以自拔,失去思考與判斷的能力。
此外,網路在帶來信息量增大的同時也產生了「數字鴻溝」。美國學者蒂奇諾等人提出了一種「知溝」假說:「由於社會經濟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會經濟地位低者更快地獲得信息,因此,大眾媒介傳送的信息越多,這兩者之間的知識鴻溝也就越有擴大的趨勢」 [11]。隨著新媒體發展中信息量的進一步增大,由於人們接受信息的能力與接受數字技術的機會的差異,便很可能會造成比大眾傳媒時代「知溝」更大的「數字鴻溝」產生。
(七)負面輿論堆積造成「比壞」心理腐蝕社會道德
網友利用網路的虛擬性,在匿名的情況下毫無顧忌的發表偏激言論,對社會風氣產生負面影響,這些「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現象,從「郭美美」、「干露露」到「天價月餅」、「豪華跑車」,由一點進而延伸到各個領域的負面信息五花八門,充斥全屏。就連我們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網路上也更多的表現成為了一種異化與奢侈,在這樣的環境下,人們往往會認為為了一己私利而罔顧法律,長久如此,將會造成整個社會誠信缺失,投機主義已及社會風氣惡化。
四、新媒體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由上述問題可以看出,新媒體在帶來言論繁榮的同時也在帶來言論失控與社會動盪的風險。如何看待這些問題、研究有效解決對策,對於新媒體的健康發展與社會的和諧穩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針對上述幾點問題,本文認為有以下幾種解決措施:
(一)藉助廣大受眾的社會監督控制,健全信息審核平台
信息審核是篩選網路信息是否適合傳播的第一道門檻,在網路飛速發展的過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審核機制這一關卡,有利於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不良網路信息的大面積傳播,將不良信息扼殺在初始階段。然而,在數量巨大的網民面前這樣的審核並不好開展,因此,應藉助廣大受眾的力量。由於受眾是網路信息的直接受傳者同時,是網路低俗虛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眾具有對媒介活動進行監督的正當權利。受眾可以通過個人信息反饋等手段建立民間信息審核平台,由「公眾利益」來制約網路虛假信息的發展。
(二)完善網路法律法規,逐步形成規范的網路秩序
在新媒體飛速發展的同時,法律規范應當如期而至。但是,據目前的資料來看,關於網路規范方面的立法資料還相對較少,在網路大面積普及的情況下還存在許多有待完善的法條法規。因此,應加快推進網路立法建設,依法治網,建立健全網路規范與監督,注重保護公民的隱私權與著作權。使民眾在享受自己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義務,不至於為了追求個人的利益而罔顧他人的合法權力,並在此基礎之上,逐步形成規范的網路秩序,以保證網路的健康發展。
(三)加強國家政府的輿論管控,引導輿論向正確方向發展
傳播學教授郭慶光在《傳播制度與媒介規范理論》這一章節中認為:「國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這種控制的目的是通過法律、法規和政策,來保障媒介活動為國家制度、意識形態以及各種國家目標的實現服務。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規定傳媒組織的所有制形式;2.對傳播媒介的活動進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內容的傳播;4.對傳播事業的發展制定總體規劃或實行國家援助」[12]。
國家與政府強作為強力的管理者,在解決新媒體存在的問題上也居於主導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學習就是網路文化建設與管理,2008年,前總書記胡錦濤開與網民交流之先河,大力發展媒介和文化產業,在每個五年計劃中都佔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國家正在重視和支持著新媒體的發展。國家和政府對於新媒體發展的重視和關注,將對新媒體存在問題的解決與輿論的正確引導有著重要的指導作用,面對復雜的網路環境,只有國家和政府站出來指導的輿論方向,切實加強網上正面宣傳,才能有效解決問題,使互聯網真正成為傳播先進文化的嶄新陣地,成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載體。
(四)依託政府支持,加大技術監控治理力度
從新媒體信息的傳播過程來看,新媒體傳播是產業鏈式的傳播。整個傳播過程需要涉及內容提供商、內容集成商、移動平台提供商、移動運營商、終端提供商、渠道合作夥伴等諸多環節。因此,新媒體的內容安全,也同樣需要產業鏈中各個環節的密切合作。在移動互聯網環境下,構建針對有害內容源、有害內容傳播渠道、以及最終目標(移動終端、平板電腦)的全生態系的防護體系,才能對對信息內容進行有效監管,從而保障移動互聯網健康、有序地發展。
因此,應以政府為依託,研究不良信息傳播的演化機制,加強對網路通信軟體、網路傳輸內容的管理。規范應用商店對通訊軟體的檢驗和測試流程,使用戶,尤其是抱有新異心理的未成年用戶在瀏覽信息時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約,使互聯網的網路信息體系更加干凈與安全。
(五)媒體人增強自身自律感,堅守職業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體的「公信力」來自於媒體人的自律與其對於職業道德的堅守,作為一個媒體人,其最基本的職業操守便是在威脅與利益面前,堅守媒體從業者客觀公正的態度,也只有這樣,才能獲得公眾的信賴。面對問題深入調查,客觀負責的評論,促進積極信息的傳播,這是網路媒體的責任與義務。通過「自律」換「自由」,以自律公約的形式強化自我約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獲得媒體公信力的同時,使網民擁有一個健康陽光的網路環境,向社會傳遞出「正能量」。
(六)提高網民素質,實行網路實名制
在網路普及的同時,也應該注重培養網民的思考與辨別能力,使網民具備對事件的基本的辨別能力,正確對待真實客觀的負面信息報道,以避免將謠言信以為真而產生情緒激化。此外,網路的虛擬性也是網路存在大量謠言的重要原因,虛擬身份使得一些網民認為自己可以擺脫法律的規范而大肆造謠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領域實行實名制則可以輔助網路法制建設,規范網民的行為,也為網路安全與「清網」行動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決新媒體存在問題的對策是社會安定與和諧的必由之路,在未來,新媒體會將以更快的速度普及發展,新媒體對於社會的影響也將與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決新媒體存在問題,是需要國家、政府、媒體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這樣,新媒體才能健康發展,社會也才能的構建和諧。
2、近現代以來,媒體發生變化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曾幾何時,互聯網路的盛行,曾經使業內人士無不感嘆,網路媒介已經成為繼報紙、廣播、電視媒體之後的第四大傳播媒介。在一段時期內,網路媒介成了新媒體的代名詞,似乎一提起新媒體,人們都會不由自主地想到就是網路媒介。在本人就讀於大學的時候,專業課老師也是這樣對我們講的,互聯網就是新媒體。但是,說新媒體就是網路媒體正確嗎?答案是不正確。時間的推移,時代的發展,科技的變遷,具有越來越多傳播方式和內容形態的媒體形式不斷涌現,如數字電視、車載電視、樓宇電梯廣告、手機簡訊、手機電視等等。
最後,可以明確地說,所謂新媒體,是指一切區別於傳統媒體而言的具有多種傳播形式與內容形態的不斷更新、不斷涌現的新型媒體。
新媒體傳播有四個特點:
每個人都可以進行大眾傳播
從岩畫和巫會的模擬傳播,到詩歌和戲劇的口語傳播,到造紙術和印刷術發明之後的文字傳播,到無線電發明之後的電子傳播,回顧人類的大眾傳播史我們可以發現,傳播的媒介形態日趨豐富,而傳播行為日趨自由。
印刷品傳播和電子傳播的形態、通道是固定的,其傳播的專業要求和邊際成本都很高,傳播者具有較強的壟斷性和控制權,而數字化必然帶來的網路化,以及網路化必然導致的交互性,使傳播者和接收者的身份轉換極其容易。如今,一個人通過發送手機簡訊、撰寫博客日誌、發起網路群聊,就可以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對任何人」進行大眾傳播,突破傳統主流媒體的話語權壁壘。
「信息」與「意義」無關
尼格洛龐帝在《數字化生存》中說:「比特就是比特」。在數字語言里,所有的文本、聲音和影像都只是0和1的組合。傳播的信息從傳播的意義中抽象出來,使「把關人」的能力大大削弱。
受眾的主動性大大增強
在傳統傳媒一統天下的鼎盛時期,傳播的效果似乎是無堅不摧的,大眾媒體對於公眾有著「魔彈」般的效力。但隨著數字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新媒體的不斷涌現,信息和「噪音」越來越多,以一個人的接受能力,根本不可能全部進行接收和處理,同時,在技術上對信息進行篩選、復制和傳遞已經非常容易,因此,信息接收者按照什麼樣的標准,通過什麼途徑,如何選擇和過濾信息,又如何屏蔽噪音,在最大程度上決定了信息傳送者的傳播意圖能否實現。這意味著受眾在接收信息時的主動性和消費偏好變得日益重要。
3、新媒體有哪些特點?
新媒體有全方位的數字化、有互動性、個性化等特點。
一. 全方位的數字化
新媒體最為顯著的特點即數字化的傳播方式。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必然帶來數字化傳播方式。新媒體通過全方位的數字化過程,將所有的文本縮減成二進制元編碼,並且可以採用同樣的生產、分配與儲存的過程。
二. 互動性
提及新媒體最常提到的就是其交互性。傳統的大眾媒介都是單向式傳播,但新媒體則突破了單向傳播,增強了傳播者與接收者之間的互動性。新媒體以其新興技術新興,特別是互聯網,可以連接網上任一用戶,實現網路信息資源共享,使用戶之間無障礙溝通交流。
三. 個性化
新媒體實現了信息傳播與收閱的個人化。以網路環境為基礎,基於信息用戶的信息使用習慣、偏好和特點向用戶提供滿足其各種個性化需求的服務。這種新媒體提供的個性化信息服務,令信息的傳播者針對不同的受眾提供個性化服務。
新媒體存在的問題:
1. 我國網民數量激增,但分布不均。調查顯示,城市網民,尤其是大城市網民是主力軍。知識、信息之間的這一鴻溝將會變得更寬而不是更窄。
2. 網民素質良莠不齊。網民擁有自由發表意見的平台,但此類言論自由隨意、導向不明,甚至部分網民熱於揭人隱私、製造謠言,而導致偏激和非理性、盲從與沖動。
3. 虛假信息多。目前,網路上頻繁出現一些虛假、低俗等有害信息給構建健康文明網路造成了極壞影響。
4、新媒體環境下媒體功能的變化
看看這個論文對你是否有幫助,謝謝!
學子論文:網路新媒體議程設置與民主機制建設批評
楊狀振
2008年11月18日11:09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列印 留言 論壇 網摘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摘要:本文分析研究了新媒體在新聞傳播領域所引發的巨大變革,並對其作為意見生產機制的連續議程設置功能及民主虛幻性進行了剖析。
關鍵詞:新媒體;民主;生產機制;文化批評
新媒體科技的快速發展及其在互動性上的高度完善,形成了連續的新聞議程設置(continuous agenda-setting)功能,建構起了意見生產機制的新型模式。新媒體藉助「網狀-鏈式」的傳播特徵,形成了對每一個事件和消息的跟蹤-連續式議程設置效果。利用每一個傳播節點在跨平台上的互動,新媒體將相關內容聚合在同一個議程之下。在新媒體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的運行模式下,受眾在新媒體中的參與性受到最大程度地尊重與拓展,受眾超越了傳統媒體信息製作者和傳播者對內容的壟斷,以較少中間語言加工特徵的傳播方式直接介入著新聞話語的傳播過程,反映著自己的思想和觀點。在此模式下,藉助技術和信息的力量,新媒體似乎已經成為民主貨幣的製造源和集散地,儼然可以為社會大眾孕育出一個「直接享有電子民主的年代」① 。事實果真如此嗎?在這里有兩個問題無法回答:「一是所有的人都有機會使用這些技術革新嗎?還是僅僅有一部分人可以?二是技術真的落實了,我們是不是就都知道怎麼去使用它們呢?」②
新媒體所提供的信息交流、意見生產和反饋機制是以對技術的熟知和對其作用的了解作為前提的,與一廂情願的民主烏托邦前景相比,主宰整個新媒體世界的事實上並不是為數最多的廣大受眾,而只是數量極少的技術精英。從整體上看,中國的工業化過程還遠未終結,以科技作為社會發展動力基因源的思維邏輯也不可能在瞬間發生轉變,在此模式下所形成的,被哈貝馬斯稱為「專家統制(technocracy)」的現象,更不可能在短期內得到改變。以專家主義為表徵的專家統制現象,最重要的蘊涵就是將科技的創造、修飾和詮釋權,收歸了少數專家所有,特別是經由他們所組成的專業團體(諸如大學或研究機構中的各個專業學科、各類專業性的學會)所壟斷。對一般人而言,專家統制高度體系化的專業技術知識和實踐運作機構,使得其所外衍的社會效應,變得無以抗拒,也難以顛覆,轉而只有默默接受。美國商業部電訊與信息局在《被互聯網遺忘的角落:一次有關美國城鄉信息窮人的調查報告》中所提出的「數碼溝」概念,已經成為被普遍認可的事實。在新技術傳播條件下,它們正引發著信息劣勢階層的產生和新的社會不公。③ 對於以新媒體為解決意見機制生產不暢和民主通道阻塞的研究者來說,他們忽視了受眾能夠平等地傳播和「接收」信息(何況事實上也並不平等),並不意味著能夠平等地「接受」信息這個事實。不同的教育水平和人文素養、不同的興趣愛好和使用動機,都會讓使用新媒體的目的、程度、自主性、切入點和辨識力各不相同,而只有在各種微觀的興趣及能力元素都比較相近的人群或社區里,信息的傳播—接受才可能順利完成,數碼溝的差距也才可能逐步縮小直至填平。
而毋庸置疑的是,在新媒體時代,具有吸納性知識結構和相關知識積累的人,相比普通民眾是更容易成為信息傳播領域的專家的,他們的知識優勢建構了他們在新媒體世界裡的主宰地位。如果說傳統媒介時代的意見生產暨傳達機制是單向輸出、話語權被嚴格掌控在媒體(含管理者)一方的話,那麼在新媒體時代只不過是讓話語權轉渡給了技術官僚和專業精英而已。如史蒂文森所詮釋的那樣,躲在「超級信息高速公路」和互聯網技術發展背後的主要結構性力量仍然是經濟,而經濟勢力也同樣決定了大眾主流文化的「淺表性」特徵。④ 當人們普遍缺乏自我審思習慣和整個社會文化體制缺乏同步協調的情況下,新媒體建構民主通道的努力只能是一個虛幻的烏托邦神話,而殊難成為真切的現實場景。從這個角度來看,所謂新媒體的民主化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也仍然只是傳統媒體的拓寬與延伸而已。研究者在對英國的新媒體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後,認為「新媒體並沒有很好地為政治和民主服務」。因為種種證據表明,「在最初的熱情過後,參與網上社區的人數逐漸下降,而社區內少數精英逐漸成為核心,主宰了社區的議程」。⑤ 這也說明新媒體本身和任何技術與工具的使用一樣,並不會為民主模式的構建和政治觀念的革新進步提供自發的思想土壤和技術支持,人們對其參與的層級和領域所存在著的社會性差別,並不能僅靠新媒體的傳播力量便能得到扭轉。說到底,新媒體的出現只是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更加多元化和碎片化的意見論壇,而不是提供了一個民主政治的裁判所。
從媒介內部運作過程來看,在傳統媒介那裡,引領和控制社會輿論進程的一個重要手段是為公眾設置媒介議程,並以此架構公眾的認知空間和參與熱點——盡管很多時候,這些議程並不真正就是當前社會的主要問題和受眾最需要了解和關心的問題,媒體報道也並不能與真實生活很好地一一對應,——新媒體同樣保留了這一點。事實上,由於新媒體起步階段在傳播內容上的欠缺,其所最常用的手段往往就是和傳統大眾媒體進行內容上的合作和議程設置上的聯動,在思維定勢和結構布排上自覺不自覺地向其效行並看齊,從而勢不可免地要帶上傳統媒體的價值觀念與意志傾向。這一現象,隨著新舊媒體融合步伐的加快和監管機制的逐步完善,只會加強而不會削弱。一旦有了議程設置上的合作框架和協議默契,勢必就會有權力「遮蔽」現象的產生——無論這個權力來自政治層面、經濟層面,還是來自信息知識或專業技術領域。如果新媒體所傳遞的仍然只是傳統媒體已經傳遞過的東西,那麼即使「重新傳遞」的過程與方式,會帶來短暫的驚喜與贊嘆,可從推進意見生產民主機制建設的本質層面上來講,它又會有什麼助益呢?
退一步講,新媒體真的讓信息實現了徹底地自由傳播,那是不是就意味著民主真的來臨了呢?答案同樣是否定的。當受眾真的可以隨意拉取信息的時候,實際上他已經在潛意識中為自己設定了一個不易覺察的議程框架,在其中當然是快意地刪除掉了其本人所有不感興趣的內容。但問題的關鍵在於,受眾本身不感興趣的內容,卻未必就是事實上不重要或不應該關心的內容。世界傳播學先驅、德國心理學家庫爾德·勒溫(Kurt Lewin)在格式塔心理學路線⑥ 下,曾對人類的心理和行為現象提出過「場理論」的觀點。在他看來,人的行為(或生活空間)就是人和環境之間交互作用的函數,它會隨著個體和環境兩個因素的變化而變化,即「B=f(P·E)」公式(f表示函數,P表示生命個體,E則表示外在環境)。⑦ 無論在任何社會形態當中,基於歷史傳承和社群文化的共識體認,都是形成一個國家與民族倫理內涵和精神聚合的必備條件。但在新媒體傳播環境下,由於個體化作為思想意識的社會形塑作用,由於其所具有的「反集體」意味對整個社會運轉結構理路的滲透,維系社會整合的共識體認,在某個程度上實際上已經出現了被架空的可能。受眾在傳統接受模式下因信息「偶遇」而產生的社會公共事務參與性,在這種信息拉取模式下被大大降低,甚至幾近於零。當閱讀什麼內容的權力完全交到受眾手中時,由缺乏整體觀念和全局意識而引發的小群體思維模式,在宏觀意識淡薄而互動性又極強的傳播情況下,就會將受眾逐步引導到群體意識極端化發展的路子上去,小群體思維方式固有的偏向抑或偏見就會呈現出指數式放大趨勢,並最終將意見機制的生產導向激進的原教旨主義(強制注意或極權主張)。在這樣的條件下,一旦小群體思維出現、形成並傳播,那麼言論市場必將被割裂,而割裂的結果就是大眾社會的共識被破壞,民主進程被延擱和懸置。
人類不可能利用傳播技術的發展製造出歷史的偶然性,新媒體必然要重復與現代性有關的一切特點,而不是從根本上去改變原有的等級秩序和社會空間。盡管新媒體有可能促進平等交流和削弱科層化建制的鴻溝,但同時也存在著擴大社群集團分化和信息社會參與能力落差的危險。嚴重的無政府狀態抑或存在缺陷的技術官僚統治的加強,都並非不可能出現的白日夢幻,而是風險巨大的潛在力量。在新媒體網路技術時代,「下層階級」已變為一個需要重新定義和檢討的詞語,如媒介批評家格雷姆·伯頓所說的那樣,「在網路時代,這一概念是指那些無法獲得新技術——從而也無法獲得改善政治的和物質生活的機會——的人群。」⑧ 技術的發展可能帶來民主的重建嗎?不會!「這個時代的突出特徵是工具高度完善而目標極度混亂,技術不會塑造價值,技術也不會產生理想……」⑨ 無論新媒體的發展是否為社會控制提供了新的可能,民主生活的新生總是取決於宏觀的政治與社會發展,而不是媒體傳播手段的單純變革。
「沒有視覺的局限,就沒有心靈的形象;沒有某種的盲目,就不會有可以持守的表象」。⑩ 新媒體精確制導式的傳播世界不但將基於不確定傳播的實在世界劃分為了精確的信息格子,而且藉助有線或無線的傳輸網路為人們構築起了一道道屏障和圍牆。無論就社會制度,還是就心理狀態,因應新生秩序進行規范與調整,打破「蝸居人生」和民主神話趨勢盲目流行的狀態,都是新媒體發展過程中必須直面相對的問題。或許在這一點上,批評家卡斯特的觀點才最具有歷史的辯證性和通過實踐檢驗的可能性,他否定了對新媒體二元對立式的直線式理解模式,而是從更為細微的層面和維度,探究了新媒體與民主社會之間的演進關系。在他看來,新媒體技術一方面加強了文化資本、社會等級和差異結構之間的關系,另一方面也為社會運動提供了更為廣闊的展示舞台。新的媒介平台使得邊緣觀點、邊緣人群和邊緣生活,擁有了和社會主流公眾之間更多的接觸機會,也為雙方之間找尋到了增進了解和去除誤會的新的意見表達機制和討論平台。(11) 而這,或許才是新媒體帶給社會民主進程的真正禮物。
注釋:
1、Lawrence Grossman: speech at 「Newsroom: Technology:The Next Generation」, The Freedom Forum Media Studies Center, Sep. 15, 1993.
2、約翰·帕夫里克:《新媒體技術:文化和商業前景》,周勇譯,清華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87頁。
3、祝建華:《數碼溝指數之操作定義的初步檢驗》,載吳信訓主編《21世紀新聞傳播研究》,汕頭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4、格雷姆·伯頓:《媒體與社會:批判的視角》,史安斌等譯,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235頁。
5、同上,第237頁。
6、即完形心理學,1912年發源於德國,該理論主張在觀察現象的經驗時要保持現象的本來面目和整體觀念,反對將其析解為獨立封閉的原子構造主義式的單個感覺元素,同時它也反對完全以物為本,不及心理感受的純客觀分析,即著名的「非心非物」主張。
7、黃希庭:《心理學導論》,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頁。
8、格雷姆·伯頓:《媒體與社會:批判的視角》,史安斌等譯,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238頁。
9、李永剛,《互聯網路與民主的前景》,載陳衛星主編《網路傳播與社會發展》,北京廣播學院2001年版,第111頁。
10、Paul Virilio, The Vision Machine, Indianapolis, Indiana: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4, p.4.
11、尼克·斯蒂文森:《媒介的轉型——全球化、道德和倫理》,顧宜凡等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236—238頁。
(作者單位:四川大學新聞與傳播研究所)
(責任編輯:朱丹)
5、網路新媒體發展存在什麼問題?
1997年3月,CHINABYTE網站上出現了第一條商業性網路廣告,標志著中國網路廣告的誕生。經過10年多的發展,中國網路廣告市場規模於2007年已經達到46億元,比去年前年同期增長48%,
1. 中國網路廣告市場特徵
1997年網路廣告在中國的出現,幾年來的發展歷程中網路廣告的增長幅度一直高於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根據艾瑞市場咨詢(iResearch)發布的《2004年中國網路廣告研究報告》顯示:1998、1999年是中國網路廣告的起步階段,占廣告總額的0.1%,2000年到2007年網路廣告平穩發展,占廣告總額0.5%,而2006起網路廣告規模大量增長,達到廣告業總規模的1.0%,2007年該比例已經增長為1.5%。中國廣告市場這幾年來由於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而不斷發展和擴張,網路廣告所佔比例的大幅提升更能顯示出網路廣告市場的迅速增長。
主要門戶網站在網路廣告市場中表現不俗。據里昂證券發布的分析報告指出,在2007年網路廣告市場上,新浪、搜狐和網易中國三大門戶網站控制了64%的份額。
2.關鍵詞搜索成為網路廣告與新媒體的增長點
<1>不管是新媒體上的廣告,還是網路媒體上的旗幟廣告、按鈕廣告等,都是以吸引受眾的注意力為訴求的,因而被稱為「注意力經濟」或「眼球經濟」。而網路搜索引擎則代表了一種新的虛擬經濟形態,即「搜索力經濟」。所謂搜索力經濟,其特徵就是受眾從以往的眼球被動接受信息狀態轉為主動搜索信息。
搜索引擎的出現很好地切合了「受眾本位」的傳播方式,受眾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主動搜索信息。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發布的《第15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指出,獲取信息作為上網最主要目的的網民所佔比例最多,達到39.1%;而用戶在互聯網上獲取信息最常用的方法是使用搜索引擎查找相關網站,比例高達70.7%。
<2>(1)具體到廣告上來講,搜索引擎的出現改變了以往廣告形態中受眾被動接受的狀況,而是將受眾處在信息的中心位置,受眾具有極強的選擇權和主動性。另一方面,由於搜索引擎用戶在搜索信息時極強的針對性和確定性,因而極有可能就是所搜索產品或服務的潛在購買者,這種有效到達的廣告模式也深受廣告主喜歡,因而因搜索引擎發展而帶動的關鍵詞搜索廣告得到了迅速發展。
(2)2007年,中國網路關鍵詞搜索廣告市場已達6400萬元。美國投資機構Piper Jaffray認為:「搜索引擎作為最有效的產品和信息查找工具,以及廣告商尋求和獲得客戶的最佳途徑,將是未來幾年內成長最快的網路廣告形式。」
( 3 )國內網站百度、雅虎中國、新浪、搜狐和網易紛紛涉足付費搜索領域。
(4) 中國網路廣告不斷的在發展,如近年來的新媒體-企業之窗,利用互聯網最新的行為分析技術,來實現廣告的精確投放,讓你的廣告只顯示在最有價值的客戶面前,利用「信息互動」來實時捕獲你的客戶,新媒體這個優勢從根本上解決了中小企業的廣告浪費,自然成為中小企業的二十一世紀產品推廣的利器。
(5)中國網路廣告市場孕育著極大的市場發展潛力。由於中國經濟的持續強勢發展,生產的商品和服務越來越多,企業主的廣告投放需求將持續增加,從而促進中國廣告市場的發展。
3. 網路廣告與新媒體廣告的融合加快
網路和新媒體融合的加快是網路廣告與新媒體廣告融合加快的主要原因。網路技術經過長期發展,越來越注重網路和新媒體的相互融合和促進。
6、什麼是新媒體?新媒體都包括哪些?
新媒體是利用數字技術,通過計算機網路、無線通信網、衛星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服務的傳播形態。廣義的新媒體包括兩大類:
一是基於技術進步引起的媒體形態的變革,尤其是基於無線通信技術和網路技術出現的媒體形態,如數字電視、IPTV(互動式網路電視)、手機終端等;
二是隨著人們生活方式的轉變,以前已經存在,現在才被應用於信息傳播的載體,例如樓宇電視、車載電視等。狹義的新媒體僅指第一類,基於技術進步而產生的媒體形態。
(6)新媒體的出現改變了什麼擴展資料
實際上,新媒體可以被視為新技術的產物,數字化、多媒體、網路等最新技術均是新媒體出現的必備條件。
新媒體誕生以後,媒介傳播的形態就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諸如地鐵閱讀、寫字樓大屏幕等,都是將傳統媒體的傳播內容移植到了全新的傳播空間。這種變化包含如下幾個技術元素:
首先,數字化的出現使大量的傳統媒體加入到了新媒體的陣營,這一改變主要呈現為媒體的技術變革,不論是內容存儲的數字化,還是傳播的數字化,都大幅度提升了媒介的傳播效率。
其次,媒介形態也因新技術的誕生而呈現出多樣化,網路電視、網路廣播、電子閱讀器等均將傳統媒體的內容移植到了新的媒介平台上。
7、新媒體環境下,紀錄片的創作哪些方面發生了改變
經典新聞傳播理論對推動人類傳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指導作用,在新的傳播環境下,新聞傳播理論受到了挑戰。網路媒體的普及使傳播環境發生了裂變,一些適用於傳統媒體的理論在網路時代依然適用,但是也有不少理論不能適應新的環境,發生了新的變化。議程設置理論是傳播學效果研究的經典理論,本文探討議程設置理論在新的媒體環境下的變化。
議程設置理論概述
議程設置理論的基本思想最初來自於美國新聞工作者沃特·李普曼。早在20世紀20年代,李普曼就提出,大眾傳媒的報道活動是一種營造「擬態環境」的活動。「擬態環境」是指存在於我們頭腦中的關於世界的看法,與現實相比,這種看法總是不完整的,並且通常是不準確的。①這種「擬態環境」是由媒體設置而形成的。他認為,我們的行為是對這個「擬態環境」的反應,而並非對真實環境的反應,我們只能看見媒體所反映的現實,這成為議程設置理論的思想發端。1972年和1976年,美國傳播學者麥庫姆斯和唐納德·肖在總統競選研究中,通過定量研究證實了這一理論假說,他們的研究標志著議程設置理論的誕生,為傳播效果研究開辟了新的視野。
隨後,有眾多傳播學者對此作了進一步研究,使這一理論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我國學者郭慶光在其《傳播學教程》中對議程設置理論這樣表述:大眾傳播具有一種為公眾設置「議事日程」的功能,傳媒的新聞報道和信息傳播活動以賦予各種「議題」不同程度的顯著性的方式,影響著人們對周圍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斷。②如今,在網路日益普及的背景下,麥克盧漢所預言的「地球村」時代已經到來。網路中多元的傳播方式和傳播權的泛化,使受眾的自主性和互動性大大增強,使傳統媒體中議程設置理論的基礎被打破,新的傳播模式中議程設置理論發生了改變。
新的媒體環境下議程設置理論的變化
隨著實證研究和理論探討的展開,「議程設置功能」的有關概念也不斷趨於細致化和明確化。議程設置理論到底發生了哪些變化,這是廣受關注的話題。在新的媒體環境下,議程設置理論主要在以下幾方面發生了變化或得到了修正。
受眾的地位改變,議題設置主體發生變化
傳統傳播過程中的受眾總是被動地接收媒體提供的新聞信息,無法同媒體進行平等的交流與對話,他們只能在媒體為之設置的議題中挑選和接收信息。而在新媒體時代,網路傳播釋放了受眾參與信息傳播的主動性,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愛好和需要來挑選新聞信息,或發表自己的看法。互聯網因其網路分布式傳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媒體的控制權,能實現傳者與受者的互動雙向交流,公眾和媒體成為議程設置的共同主體。
新媒體時代,議程設置主體也表現出一些新的特點:首先,議程設置主體呈現出多元化趨勢。其次,議程設置主體地位具有平等性,不同的議程設置主體間呈現互動交叉性。③這就是新聞傳播領域出現的「二重議程設置」現象,即在傳統的主流媒體的「議程設置」之外又出現了 「網民議程設置」,使原先「沉默的大多數」不僅不再沉默,而且積極參與到社會議題的討論中來。
2.公眾的自我議程設置出現,個人議題更易轉化為公共議題
在新媒體時代,公眾議題是自我形成,而不是設置形成的。公眾議題形成的過程或方式也變得很簡單,那就是「互動」,公眾在互動中選擇哪些事情或議題是重要的。網路時代公眾自我議程設置功能的實現,是對「議程設置」理論內涵的補充和延伸。如果公眾自我設置議程引發社會普遍關注,那麼這一議程就會進入傳統媒體的議程范圍,在網路傳播中,某一網民自我設置議程如果能很快引起大量網民關注,也就會很快引起傳統媒體的關注。④傳統媒體關注後又會很快轉化為公共議題。總之,個人議題更加容易轉化為公共議題,網民成為許多議題的第一設置者,經過網民的激烈討論互動以及各大媒體的轉載和重新設計,最後上升為人人皆知的熱門議題。
3.傳統媒體的議程設置功能弱化,網路媒體增強了議程設置的時效性
網路媒體改變了網民的思維方式、信息接收方式,實現了從下向上的傳播,不僅可以放大一些重要新聞的影響力,也會弱化傳統媒體的議程設置功能。有些議題可能是傳統媒體比較關注的問題,但如果網路媒體不予重視,傳統媒體議程設置的影響力就會弱化。
另一方面,網路媒體增強了議程設置的時效性。根據心理學中的「首因效應」,人們在接受外部信息時往往更相信第一次看到、聽到的情況。網路媒體的快捷性等優勢,使它可以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隨時隨地發布消息。比如,在溫州動車事故等突發事件發生後,等自媒體就同步直播事件的進展,在第一時間為公眾設置議題。因此,新聞時效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媒體對公眾議程的設置能力。
4.媒體間的議程設置進一步發展
議程設置不僅存在於媒體與公眾、媒體與之間,同時,不同的媒體之間也存在著議程設置。在網路媒體出現以前,傳統媒體一直是公共議題的設置者,並且引導著公共輿論。然而,由於互聯網的低門檻、信息發布的自主性和互動性強等特點,每一位網民都可以成為議程設置者。一旦網民設置的議題被廣泛關注和討論,該議題的重要性和顯著性就會大大提升,很快傳統媒體就會將這一網路議題引用過來,進行深入討論。凡是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重大議題,都存在著傳統媒體和網路媒體積極互動的現象。比如在2012年的寧波PX事件中,由於網民對這一問題的爭議以及意見領袖在上的助力,使該議題在網路上被迅速擴散和傳播,隨後傳統媒體相繼跟進報道,最終促成了事件的解決。另一方面,一些強勢媒體的報道也會對一些小媒體的報道產生影響,比如人民日報及中央電視台側重於報道哪些方面的新聞,各省、市媒體就會以此為導向來組織相關新聞報道。
結 語
互聯網的出現對傳統媒體產生了強有力的沖擊和影響,也因此為議程設置理論研究提供了新視角。新媒體的出現也促使傳統的議程設置理論發生了變化。大眾媒體議程設置的功能沒有終結,但的確在弱化,而社會生活並未因此就失去了議程的設置,各種議題仍然在公眾中不斷地傳播著。正如麥庫姆斯所言:「不可否認,網際網路的確會帶來新聞媒介議程設置效果上的一些變化,但在目前看來,這些變化僅僅是某種程度上的變化,細節上的變化,而不是議程設置本質上的變化。」⑤
注釋:
①【美】麥庫姆斯著,郭鎮之 徐培喜譯:《議程設置:大眾媒介與輿論》,北京大學,2008年9月版,第24頁
②劉德傑:《網路傳播中的「議程設置」探析》,《新聞窗》,2009年第4期,第88頁
③徐春霞:《新媒體時代的議程設置「主體」分析》,《新聞窗》,2009年第6期,第77頁
④谷頻:《網路傳播的議程設置功能》,《軍事記者》,2004年第11期,第48頁
⑤董文娜:《網路時代議程設置理論的新變化》,《青年記者》,2010年2月下,第37頁
8、新媒體時代用戶的媒介使用習慣發生了哪些改變
在新媒體時代來臨後,用戶的媒介使用的對象大多包含以下特點:
迎合人們休閑娛樂時間碎片化的需求。由於工作與生活節奏的加快,人們的休閑時間呈現出碎片化傾向,新媒體正是迎合了這種需求而生的。
2.滿足隨時隨地地互動性表達、娛樂與信息需要。以互聯網為標志的第三代媒體在傳播的訴求方面走向個性表達與交流階段。對於網路電視和手機電視而言,消費者同時也是生產者。
3.人們使用新媒體的目的性與選擇的主動性更強。
4.媒體使用與內容選擇更具個性化,導致市場細分更加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