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處違規網路售彩有哪些新規定?
8月21日報道,近年來,有關部門多次聯合清理整頓擅自利用互聯網(含手機客戶端,下同)銷售彩票行為,彩票市場環境明顯改善。但藉助網站平台或客戶端擅自委託或自行開展網路售彩等活動仍時有發生,嚴重影響我國彩票事業健康發展。為進一步規范彩票市場秩序,綜合治理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行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彩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4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文化部令第49號)等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堅決禁止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行為。截至目前,財政部尚未批准任何彩票機構開通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未經財政部批准,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機構及其代銷者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任何企業或個人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互聯網銷售彩票相關業務。嚴厲打擊以彩票名義開展的網路私彩、網路賭博等任何形式的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二、嚴肅查處企業或個人違法違規網路售彩等行為。對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或以彩票名義開展違法違規網路經營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責令改正,網信部門根據有關部門的研判需求清理網上違法違規信息;對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由電信主管部門依法實施關閉網站、列入黑名單等處理措施;對擅自委託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的彩票代銷者,由民政、體育部門依法實施處罰,彩票機構有權解除其代銷合同;對網路游戲中涉及的擅自利用網路售彩行為,由文化和旅遊部門依法查處;對向非法互聯網銷售彩票平台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行為,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公安、市場監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查處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行為,維護彩票市場秩序。民政、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彩票發行銷售機構要妥善做好彩票資金管理工作,依法維護購彩者正當權益。
三、加大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對於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的企業或個人,除按規定限制或禁止參與彩票機構生產經營合作等活動外,情節嚴重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由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對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做好對本轄區內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活動的排查工作,及時處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共同維護彩票市場秩序,促進我國彩票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財政部 中央文明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文化和旅遊部 人民銀行 市場監管總局
體育總局 網信辦 銀保監會
2018年8月8日
2、QQ彩票是合法的嗎?是騰訊的嗎?求大神幫助
「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昨天發布消息稱,至今沒有授權任何一家網站或機構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的業務,「所有網上銷售的福利彩票均為非法違規。
3、騰訊QQ彩票體育彩票怎麼了
關於暫停體育彩票銷售的公告
2012-02-29 22:09:27 作者:QQ彩票 來源:騰訊彩票 瀏覽次數:52752
尊敬的用戶:
接體彩中心通知, 2012年2月29日23:30起暫停各體育彩票相關彩種的投注業務,感謝廣大用戶的支持和理解。
涉及到的彩種包括:
數字彩:大樂透、七星彩、排列三、排列五、22選5
快頻彩:江西11選5、山東十一運奪金、廣東11選5
競技彩:勝負彩、任選九場、四場進球、六場半全、競彩足球、競彩籃球、北京單場
在此期間,我們鄭重承諾:
1.用戶已設置相關彩種的追號及追號套餐將全部做停止追號處理,並在1-5個工作日內,陸續將購彩凍結資金退回到彩票賬戶。
2.用戶已投注成功並出票的將正常兌獎。
對於以上情況給廣大用戶帶來的不便,在此表達深深的歉意,望廣大用戶諒解!我們同時將密切與有關部門保持溝通,有進一步消息將第一時間通知廣大用戶。
QQ彩票
2012年2月29日
4、網路推廣彩票是騙局嗎
這個大部分是的,玩這個還是去官方網站的好
5、微信暴力推廣信息,不用通過騰訊審核,把推廣信息強制性植入鎖定區域的地區!有誰知道這個是什麼軟體?急
我知道是什麼
6、騰訊彩票和360彩票網上彩票是否合法?
福利彩票沒有授權給任何網路公司,他們算中間商,中獎要額外收費的。
7、怎麼舉報微信上的網路彩票
因為並沒有明令禁止,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平台做。而且人家自己家的東西你舉報了有個鬼用。再者如果他們有真實出票的話,你上哪舉報都沒用;如果沒有真實出票的話,你去實名舉報,一抓一個准
8、國家不是出台規定不允許網路或者其他途徑購買彩票了嗎?那為什麼淘寶和騰訊上還可以嗎?這個合法嗎?能買
關於網上售彩的最新政策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三)有符合要求的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五)單位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近五年內無刑事處罰記錄和不良商業信用記錄;
(六)取得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服務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