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路傳銷的定義?
網路傳銷是以互聯網為平台的新型傳銷方式,是隨著電子商務的推廣應用而使網路廣告形式、網路交易手段、網路聯系媒介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的傳銷現象。
目前網路傳銷主要有「純網式」和「嫁接式」兩大類型。
1.「純網式」是目前主流的網路傳銷類型,即拉人加入、信息傳遞等均通過網路來實現。從工商、公安部門最近幾年查處的網路傳銷案件來看,主要有五種版本:
一是傳統傳銷網路版。傳統傳銷以互聯網為平台,藉助網路來推銷實物商品,發展下線營利,這種操作方式較低級,行為過於明顯,已逐漸被傳銷分子拋棄。
二是電子商務版。假借國家發展電子商務產業的有關政策,以網路營銷、網路直銷為名,變相收取入門費,並設定各種獎勵方式,激勵會員發展下線,這是目前傳銷分子慣用的欺騙方式。如我局查處的「中國數字農村網」傳銷案就屬於這種方式。
三是投資理財版。假借個人理財名義,以私募基金、發行原始股為幌子,騙取網民入會來獲取高額利潤,並以「返還原始股、回報基金」等激勵措施,鼓動人會者發展會員。
四是網路游戲版。在各游戲論壇、QQ群打誘人廣告,號稱會員只需在游戲中充值,就可通過網游賺取各種游戲幣,繼而兌換現金,如果推薦其他用戶注冊充值還可以獲返現金。
五是資本運作版。傳銷組織打著「資本運作」、「連鎖銷售」旗號,一方面以投資一筆資金即可以在短期內取得大額盈利為誘餌,騙取參與者的高額入門費;另一方面以高額提成回報,激勵入會者發展下線。這些投資項目並不是針對任何產品或者服務,僅是純資金運作。其更具誘惑性和欺騙性,時下頗為流行。
2.「嫁接式」網路傳銷類型,是近年剛出現的一種新型傳銷模式,傳銷分子將網路與傳統手法嫁接在一起,既利用網路擴散,又落地推廣,「網上」和「網下」雙管齊下。在具體操作上,傳銷組織一方面用網路傳播方式推銷產品變相收取入門費,並發展下線牟利;另一方面對於那些年齡大或文化程度低,不具備獨立上網能力的發展對象,他們尋找到當地的骨幹代理,再由這些骨幹通過種種關系秘密接觸上述人員,用拉家常的話語,在不知不覺中給這些人員「洗腦」,然後在電腦上幫助這些人進行網上登記和輸入推介人基本資料,這樣經過「網上」和「地下」相結合,即拓寬了面又照顧到「點」,涉眾面極廣。如「FKC愛可欣」傳銷案,傳銷組織既在網上推銷保健產品發展會員,又在網下拓展業務,雙管齊下,受騙上當者眾多。
目前,網路傳銷實現了從發布信息、發展人員、計提報酬、資金結算到會員管理等一系列活動的網路化。由於網路所具有的虛擬性、無邊界性、開放性和快捷性等特點,傳銷組織傳播地域更廣、違法活動更加隱蔽。網路傳銷成為當前傳銷活動中影響最廣、危害最大的違法傳銷行為。它與傳統的傳銷行為相比,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一)傳銷標的虛擬化
目前網路傳銷標的物除了傳統的健身器材、保健品、衛生化妝用品等實物產品外,還出現了網路商業廣告通訊數據量、經營資金份額、計算機軟體、網路遠程教育、網路服務空問容量等虛擬服務甚至虛擬概念,傳銷標的類型趨於復雜化、虛擬化且不易於判斷和控制。此外,網路傳銷組織為了規避政府的監管,往往將傳銷行為披上「電子商務」活動的外衣,以推銷「網路通信業務、等離子、納米技術產品」等概念性產品為幌子,並借國家對發展電子商務的有關政策來偽裝其傳銷行為,遮蓋其發展會員或下線牟利的本質,通過大肆鼓吹電子商務造就當代富翁的神話,使大多數不明真相的參與者一方面難以識破組織者的騙局,另一方面又抵擋不住高額利潤回報的誘惑而上當受騙。
(二)組織策劃隱蔽化
網路傳銷活動的組織者以互聯網為平台實現傳銷活動的隱蔽式操作:發布、接收、反饋相關信息,對會員進行封閉式的「洗腦」教育;通過網站、即時聊天工具發展會員;通過電子郵件和即時通訊工具來完成上下線之間的聯系;通過電子銀行吸納會費、「發工資」,這些方式避免了傳統傳銷中下線與上線必須見面的情況。網路傳銷充分利用了網路聯系的便利性,和組織者都是通過網上聊天工具進行聯系的,而且使用的都是網名,上下線之間只是單線網上聯系,會員之間根本沒有聯系,甚至不知道有其他會員的存在,這是一種「點對點」的聯系,其大大增強了網路傳銷的隱蔽性。
(三)管理運作遠程化
由於互聯網傳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網路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從普通傳銷的以地區性社會關系為傳銷對象轉變為針對所有上網用戶為對象。網路傳銷分子可藉助互聯網平台向境內外的任何網民推廣,擴大了其傳播的范圍。在運作方式上,網路傳銷組織往往將網站伺服器設在境外,對各級組織者和參與者進行網路遠程管理,如在福建省查處的「麥酷」、「世界通」、「立康立」、「月朗」等網路傳銷案件無一不是通過設在境外的伺服器開辦傳銷網站進行遠程運作的。而境內傳銷組織者和參與者則利用網路跨區域發展會員,改變了傳統傳銷的大團隊運作、大規模集中、大場所培訓、大尺度宣傳的運作模式。網路傳銷成員分散在各地、隸屬不同的團隊,彼此之間往往互不認識,平時不直接接觸通過網路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電話等進行業務培訓和信息傳播等運作。
(四)傳銷活動高效化
1.利用網路技術實現團伙內部管理的嚴密化。網路傳銷犯罪團伙在建立所謂的「商務系統」後,在網站中通過各種加密手段設置不同的登錄入口(代理商和會員系統),創建用於作案的辦公自動化平台,採用「金字塔」模式對團伙內部的最高組織者、財務管理、各地會員管理、技術維護、教學視頻和宣傳寫作等人員進行管理。所有代理商和會員也可通過此平台查詢到積分、工資、會員發展組織圖,實現轉賬、申請代理等功能,整個組織管理嚴密有序。
2.利用網路即時聊天通訊工具實現「業務拓展」的實時化。網路傳銷組織大多都通過QQ、MSN、UC等聊天工具進行溝通聯絡,部分代理商與會員之間還建立了相對固定的QQ群、GOOGLE群,其開展活動的公告、最新動態等情況都通過這些群組進行發布,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3.利用網上銀行、網上支付等方式實現資金交易自動化。網路傳銷組織中每個代理、會員一般都會開通網上銀行,或者使用「支付寶」、「財富通」等網路第三方交易平台。各地代理、各員向「總部」交納會員的「入會費」,以及「總部」向各地代理、會員支付提成及工資等,整個過程都可以在網上自動完成。
4.利用網路免費空間、論壇、博客等交流平台實現「宣傳推廣」的全面化。傳銷團伙的「總部」一般將「高科技產品」的資料、入會規則、入會的豐厚回報、會員入會心得等一系列蠱惑性的資料提供給代理,再由下線代理、分支和會員上傳到各類免費空間、論壇、個人博客、個人主頁等網路平台,以達到提高其傳銷產品的真實性、推廣傳銷業務的目的,誘騙更多人上當受騙。
(五)危害結果社會化
目前網路傳銷行為呈現高發態勢,傳銷組織裂變繁殖速度加快,傳銷人員往往成幾何級數倍增,涉及面更廣。幾乎所有傳銷組織對參與者都實行以「精神」為核心、以暴利誘惑為主要手段的多重控制,宣揚「不能相信政府和媒體」、「要敢於跟政府等『反對傳銷偉大事業的敵人』做斗爭」等偏激錯誤言論;部分別有用心的人甚至以政府查禁傳銷為由進行反黨反政府宣傳,進行高頻率、高強度的「洗腦」進而對其產生心理強制,凸顯出「經濟邪教」的本質特徵。同時,網路傳銷人員和傳銷方式日趨職業化,部分傳銷組織者組建了等級森嚴的傳銷團隊,形成一整套制度體系,掌握和使用一定的暴力管理和對抗執法檢查的手段,逐步向黑社會組織性質轉變。
2、網賺平台推廣方式和傳銷有什麼區別
三級以上的非銷是傳銷;網賺平台的推廣方式一般只有一級
網賺的盈利模式也無非產生流量,轉壞流量,投資流量
損失錢財然後為了彌補損失拚命拉下線,上鉤了,
3、如何辨別網路傳銷:網路傳銷的特徵
1、虛擬性更強
網路是一個虛擬空間,非法傳銷者利用網路這一特徵,藉助高科技、電子商務等名義,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上述案例中,會員得到的僅僅是虛擬的網路空間(所謂的電子商務包,也不過就是租用該公司的伺服器空間),從傳銷傳統的實物產品發展為純粹以發展會員獲得獎金為目的,有些付費方式都是網上支付,完全"電子商務化"了。
2、更具欺騙性
利用網站作為傳銷平台,比傳統意義上的傳銷更具欺騙性和隱蔽性。該些傳銷網站多打著遠程教育、培訓個人創業、電子商務的旗號吸引人,掩人耳目,遮蓋其發展會員(下線)牟利的本質。在北京歐亞偉業傳銷案中,搜集到的資料顯示,北京歐亞偉業國際有限公司打著發展本國電子商務、促進信息產業發展的幌子,藉助高科技發展傳銷。在公司網站上羅列著企業策劃、個人理財、遠程教育、培訓、買賣商、宣傳服務、信息服務、60mb空間、管理控制中心等板塊,從措詞到口號都極具誘惑性和欺騙性。許多下線人員沒有判斷能力,認為這就是電子商務,在被抓獲後還屢屢強調他們參加的不是傳銷而是一種新型消費。
3、隱蔽性強
與傳統傳銷相比,網路傳銷隱蔽性更強。發展會員都是在網路上進行,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才能加入傳銷,並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並且都有各自的登陸密碼,彼此之間的聯系主要通過電子郵件或即時通訊工具(icq)來完成。並且,網站還要求匯款一律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這就避免了傳統傳銷中下線與上線必須見面的情況,操縱者由明轉向暗,躲在幕後,萬一下線被執法部門查獲後,上線也能馬上逃之夭夭。由於會員發展下線的情況只反映在互聯網上,再加上會員在傳銷方式上保持單線聯系,工商部門查處時,根本無從查證公司網站的真實信息和會員的真實身份,僅憑網路上的信息要追查上線幾乎是不可能的。
4、跨地域性傳播
互聯網傳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國內,也是遍地開花。但由於屬地管轄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門只能就本轄區的傳銷活動進行監督,對全國性的傳銷無法從源頭上切斷。傳銷骨幹人員經常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全國各地流竄作案,我們只能抓獲當地的頭目,"保一方平安",但對銷毀整個傳銷集團卻無能為力,治標不治本。同時,調查取證上也是困難重重。而對於跨國的網路傳銷,由於網站注冊地在國外,國內沒有工商登記機構,因此面臨著法律適用和國際管轄權的問題。而且僅僅依靠一國的力量難以有效打擊,需要國際社會的通力合作,但目前各國對傳銷褒貶不一,要達到法律標準的一致極其困難。
5、處於工商監管的"灰色地帶"
網上資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門要在數以億計的信息中發現非法傳銷的蛛絲馬跡談何容易。更何況,傳銷網站多以注冊用戶輸入密碼的方式才能登錄,一般用戶無法瀏覽其內容,而且網站管理不在工商監管范圍內,因此工商部門無法依職權主動對可疑網站進行監管,只能在現實世界中發現傳銷痕跡或舉報的情況下才能出擊,獲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導致工商查處網路傳銷極為被動。
4、網路傳銷的特徵是什麼?比起傳統傳銷有什麼不同之處
網路傳銷的特徵:虛擬性、欺騙性、隱蔽性、跨地域性、查處被動性。網路是一個虛擬空間,非法傳銷者利用網路這一特徵,藉助高科技、電子商務等名義,比傳統意義上的傳銷更具欺騙性和隱蔽性,隱蔽性更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操縱者由明轉向暗,躲在幕後操作。
網路傳銷與傳統傳銷的區別:
1.載體不同:網路傳銷以互聯網為依託,組織者在網上發布傳銷信息,參加者瀏覽、接收信息,按照信息指示進行加入,通過網路繼續發展人員,並反饋個人賬戶資料、發展下線情況等信息,形成「信息鏈」,傳統傳銷靠著人拉人的方式來發展下線。
2.隱蔽性不同:網路傳銷在正常網上消費基礎上嵌入傳銷因素,並且不需要吸收人員,不像傳統的傳銷那樣自己去發展下線,使很多人容易掉進陷阱,帶有極大的隱蔽性。
3.手段不同:網路傳銷通過各種手段,如比較、創建新名詞、對傳統傳銷大加痛斥等方式與傳統傳銷劃清界限,以此來蒙蔽廣大消費者,摧毀消費者的心理防線從而加入傳銷隊伍。
5、請問這樣賣軟體算不算傳銷,幫我看看合法嗎?
應該是傳銷。我也是買軟體的,沒像你這樣買的。我做軟體10多年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直銷管理條例(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國務院令第443號令發布)
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本條例所稱直銷企業,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經批准採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
本條例所稱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傳銷條例(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國務院第444號令發布)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6、現在是有些做所謂的網路營銷來騙人,然後我覺得象傳銷??
你的感覺是對的。
看看新聞吧:
由於網路是一個虛擬空間,利用網站作為X銷平台,比傳統X銷更具欺騙性和隱蔽性。缺乏判斷能力的人容易為那些極具誘惑性和欺騙性的宣傳所動心,將變相的X銷誤認為新型的創業方式。其次,網路X銷通過網路發展會員,並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昵稱,會員之間主要通過電子郵件或聊天軟體進行聯系,工商部門查處時,僅憑網路上的信息根本無從查證網站的真實信息和會員的真實身份。因此,要想有效打擊網路X銷,需要工商、公安、通信管理等多部門強強聯手。另外,市民千萬不要輕信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對於網上出現的X銷活動,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使網路X銷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7、想知道這款APP軟體推廣是否違法
這種情況應屬於傳銷的性質,建議不要參與。
8、誰能解析一下,「我的未來網」是怎樣的盈利模式,感覺是一種非常隱蔽的陷阱,也就是網路傳銷。我希望能有
網路直銷,應該是B2C,也就是商家直接到用戶,像什麼你加入之後,再去發朋友圈,能返利什麼的,這個模式不是B2C,而是一個典型的裂變分銷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