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種律所知識營銷途徑,律所如何選擇?
何謂知識營銷?知識營銷即針對目標市場的需要,通過相關知識的有效傳播,比競爭者更有效、更准確地向目標顧客提供所期待的滿足,從而實現自身的市場價值和知識的社會價值。 一、律師事務所知識營銷傳播途徑選擇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在確定知識營銷的途徑時,需要考慮以下幾個主要因素: 第一、法律服務的業務領域和律師事務所自身的經濟實力; 第二、目標客戶群體及 其接觸媒介的傾向與習慣; 第三、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對律師事務所業務推廣方式的規范;第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心理傾向。 律師事務所可以在分析以上因素的 基礎上,結合律師事務所營銷戰略目標,科學地確定知識營銷的傳播途徑。 二、律師事務所知識營銷傳播途徑 (一)電視訪談 電視廣告有綜合視覺、聽覺的效果, 富有感染力,能引起高度注意,觸及面廣,但成本很高,瞬間即逝。電視對於傳播新的知識理念、接受法律服務的觀念是很好的媒介,但對於詳細傳播律師事務所的 文化內涵、服務質量等是遠遠不夠的。律師藉助電視媒介的做法主要是通過各種法制欄目介紹法律知識,解答法律疑問,分析法律現象,普及法律知識。 律師藉助電視媒體專門製作相關節目進行知識傳播,需要花費不菲的費用。最好的做法是成為電視媒體希望就某個事件獲得專家意見時的專家。但是這樣 偶爾在電視媒體上的現身,只能給老客戶以更強的信任感,而很難對大多數潛在客戶產生較深的印象。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其它媒介的長期配合,不斷成為新聞問題 中的明星專家,才能發揮顯著的作用。 (二)報紙雜志 報紙和雜志在知識營銷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報紙不僅具有靈活、及時、本地市場覆蓋面大、可行性強的優點,而且可以根據律師業務領域的特點來選擇 版面和規格。報紙非常適合說明性、知識教育性的內容,可以詳細表現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文化內涵、律師的業務水平、對某問題的研究深度。對於一些專業報紙, 還可能與新聞或相關行業事件相結合來說明法律問題,使傳播的知識以及與知識相關的法律服務更能被客戶接受。雜志(尤其是專業雜志)一般都較有權威性,而且 復制率高,有利於長期保存。雜志,特別是專業雜志的閱讀者一般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對專業知識較感興趣,所以雜志是律師知識營銷過程中較為專業的傳播知識的 途徑。 針對不同雜志期刊的特點,律師應該撰寫不同類型的文章。如,大眾型報刊雜志,律師應該以提供實用性的知識為主,以「如何做…」等指南式的小文章 吸引普通讀者的關注。對於專業型報刊雜志,律師可以撰寫更有理論深度的文章,因為這些媒介的受眾大多有過該領域的知識訓練,他們需要的是在法律的角度加深 對該專業問題的認識。 (三)廣播 廣播雖然只有聲音,不如電視那樣引人注意,但它作為一種大眾性的宣傳媒介,具有地理方面的優勢,而且成本低廉。廣播是一種互動效應好、有利於感 情交流的知識傳播途徑,律師與潛在客戶雙方可以通過熱線電話進行直接溝通,律師能夠較為詳細地向客戶傳授與相關法律知識,有針對性地開設專題講座,收集潛 在客戶對法律服務的需求信息,與客戶建立良好的關系。在選擇廣播作為知識營銷時,可以有針對性地確定宣傳時段。通過廣播進行知識營銷的形式可以靈活多樣, 也能採取一些激勵措施使潛在客戶更多的參與其中,使傳播內容的可信度更強,更富有感染力。 但廣播的受眾層次可能較低,他們關心的問題以普通民事糾紛或輕度刑事犯罪為主。這些潛在客戶帶來的業務,能夠收取的費用有限。在中小城市的律師事務所和大城市的中小型律師事務所,以及案源不是太充分、需要積累客戶口碑的律師,可以考慮採取這種方式。 (四)專題講座 專題講座傳在近年來已成為知識營銷的重要途徑。專題講座對律師的綜合素質要求比較高,他不僅需要自己熟練掌握法律知識,而且要能深入淺出地把這 些知識面對面傳授給一定范圍內的不特定潛在客戶,並傳達出個人的人格魅力。組織一場專題講座,要經過聯系場地,組織聽眾,進行演講,事後宣傳等環節,這一 過程對於律師的組織能力、知識技能、演講水平都是一種嚴峻的挑戰。專題講座是律師與潛在客戶面對面溝通的一種特殊形式,如果潛在客戶對你教授的知識感興 趣,需要這方面的法律服務,他一般都會在講座之後留下來與律師進行進一步的咨詢。 相比律師專門組織專題講座來說,利用其他機構組織的活動,或者與其他機構共同組織相關活動,並以此為契機發表專題演講,是一種成本較低的知識傳 播方式。如,可以參加目標客戶群體組織的研討活動,或者政府機構、學術團體等組織的研討會。參加它們組織的研討會除了成本較低之外,還可以藉助這些它們的 聲望獲得自己的權威性和形象。問題是這種他人組織的研討會使律師受限制較多,發言時間、場地和設備、參與程序都不能隨心所欲,影響發言效果。此外,還可以 考慮與相關行業的行業協會、各地商會等民間或半民間組織聯系舉行講座,這樣既配合了這些組織的工作,幫助它們為其成員提供服務,同時也能以較低的成本聚合 聽眾,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專題講座必須考慮講座聽眾的需要。在舉行講座之前一定要分析講座聽眾的類型和他們所需要的知識,在選題的時候要從客戶的角度問自己:這個問題重要嗎?還有什麼沒講到的?提供的知識及時嗎?這些聽眾是不是聽到其他人講到過?然後,按照客戶的需要撰寫講座提綱。講座完畢之後要通過相關媒體,將講座的信息或演講的大概內容傳播出去,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網路 知識經濟時代,律師知識營銷的另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信息網路技術介入知識傳播環節,從而導致新的傳播手段即網路化傳播的出現。網路已成為知識營銷 的重要途徑。通過網路進行知識營銷,方便、快捷、有效,其優勢十分明顯。它具有及時性和互動性,能夠提供給客戶及時充分的法律知識,同時實現客戶與律師事務所之間的直接溝通。律師事務所可以通過網路發布相關各種知識信息,使客戶可隨時調閱檢索。 網路化的知識營銷方式主要有律師事務所網站、律師博客等幾種。 在律師事務所網站上可以建立專業性、學術性的法律知識信息平台,客戶可以在律師事務所網站上查詢到介紹相關法律知識的文章,特別是本所律師撰寫的法律文章。律師事務所網站也可以提供自製法律期刊或法律指南手冊的電子版,給客戶一些基本的法律訊息或常識。律師事務所網站還可以就一些基本法律問題為客戶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並將這種咨詢意見公布在網站上,以有助於以後的潛在客戶查詢法律信息,並了解到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的重視。 律師博客也是一種很好的網路知識營銷方式。律師博客最大的特點是個人性,非常有利於律師個人的知識營銷。因為博客文章大多是博客作者自己撰寫或收集的,反映了博客作者本人對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客戶直接了解到該律師的業務素質和法律服務質量。在這里律師營銷網提醒律師博客需要注意的問題,一是要專業化,集中於某一領域的研究;二是 要以原創為主,反映自己的研究狀況;三是要兼顧學術性和通俗性,注意符合一般客戶的理解能力;四是要注重跟網友的及時溝通。 (六)自製法律期刊 律師事務所可以設計法律期刊發送給客戶,保持律師事務所對客戶利益的持續性關注,同時還能促進潛在客戶對律師事務所服務的興趣。法律期刊可以讓 律師事務所與明確的客戶直接交流,提醒客戶全面了解你擅長的業務領域,介紹你所在事務所的其他律師,提供免費的法律資訊與理論知識。 法律期刊成敗的關鍵在於:(1)法律期刊能否提供讀者感興趣的信息;(2)法律期刊的心思是否及時;(3)法律期刊的信息是否豐富;(4)法律期刊提供的信息能否引導讀者對律師事務所進行正確的評價。 針對重要的客戶或者客戶群體,律師事務所可以考慮製作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期刊,以有效的滿足他們對知識的需要,解決他們的實際問題。這比泛泛地提 供大眾化的知識,傳播效果更明顯,更有利於鞏固這類重要客戶對事務所的忠誠。由於他們能給律師事務所帶來較大的收益,所以這種專門性服務額外消耗的成本是 值得的。 法律期刊的發行次數可根據律師的研究能力、時間、精力和律師事務所的管理水平確定。不一定需要定期定期發行。發行次數不可以過於頻繁,因為這樣 律師事務所可能無法提供高質量的文章;發行次數也不可以太少,因為這樣法律期刊內容的及時性和延續性就會大打折扣。建議至少應每季度發行一次。 法律期刊的傳播方式可以採用紙制材料的發放或通過郵局郵寄。目前採用更普遍的方式是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或在律師事務所網站提供下載服務。在網上提供電子版本的法律期刊,對律師事務所來說成本比較低廉,對客戶來說能及時收到且存儲方便。缺點是國內許多客戶尚未形成收發和閱讀電子文件的習慣。在可 能的情況下,律師事務所可以事先詢問客戶對收取法律期刊方式的要求,以符合客戶習慣的方式發送法律期刊。 (七)指南手冊 律師事務所可以根據以往辦案的經驗,總結出大部分客戶通常遇到的問題,提供一些常見的問題解決方案。這些解決方案是一些比較基礎的知識,你通常都是免費向遇到類似問題的客戶告知的,並暗示客戶可以向律師購買服務接受進一步的幫助。 指南的內容,一是要具有實用性,二是要具有針對性。比如,對商業企業,你可以提供《如何避免勞動糾紛的十種方法》或《消費者索賠的七種應對之 道》;如果你以辦理離婚糾紛為主,你可以提供《離婚時家裡什麼財產可以歸您所有》;對合同糾紛,你可以撰寫《手把手教你發現合同陷阱》。 你可以將這些指南印刷成小冊子或者宣傳單。一旦客戶上門需求幫助,或者電話咨詢,你就可以向他們發放這些小冊子或宣傳單。在律師與潛在客戶交往 的各種場合,客戶若想你詢問某些問題,你可以在口頭作出解答後再贈送這些書面指南。此外,律師還可以通過各種媒體表示律師事務所提供這些指南,希望有需要 者聯系律師索取。 當潛在客戶收到律師的資料之後,他們可能立即打電話給律師,跟你預約見面;他們也可能沒有立即這么做。畢竟對很多人來說,作出聘請律師的決定需 要一定的時間考慮。也可能很多人獲得指南後暫時就能自己解決某些問題而不需要求助律師。別太擔心。一旦他們有了真正的糾紛,他們第一個想到的一定就是你。 而且你的時間可以集中用於能夠帶來更多律師費的真正的糾紛,而不是提供簡單咨詢這種耗時耗力且收費低廉的工作。 以上是律師營銷網對於律所知識營銷的一些理解及看法, 更多關於律師網路營銷的知識,歡迎點擊進入>>律師網路營銷怎麼做才有效果?
2、個人律師比事務所做網路推廣優勢在哪裡
練好基本功,熟悉程序
認真做好代理案件
就是無聲的廣告
態度好、業務熟、程序清、證據明
觀點清晰,結果明朗
當事人就會為你推廣
3、律師如何通過市場營銷獲取大量案源
走網路推廣的路
21世紀是一個電腦網路和信息化的時代。我國網民的絕對數量達到了5億,世界最多的網民群體。據統計目前已有80%的當事人選擇通過網路平台查找律師和咨詢法律問題。當前越來越多的律師與律師事務所已經認識到網路推廣的重要性,他們紛紛建立了自己的網站,根據需要展示律師的工作成果,展示律師事務所的業績,以求最先進、快捷的的方式,最低廉的成本,達到最佳的宣傳效果。律師與律師事務所建立網站後,都希望自己的網站能被更多的人訪問,尤其是被自己的潛在客戶瀏覽,這樣才有可能讓客戶詳細地了解自己,取得對律師事務所的信任,從而獲得案源。目前,律師與律師事務所網站的推廣的手段,主要以廣告為主交換鏈接為輔的形式。因此選擇一個有效的廣告平台至關重要。如何才能選擇一個有效的律師推廣平台?從而通過網路獲得案源?個人覺得首選行業門戶,因為從廣告學的角度來看,行業門戶的受眾目標最為精準。目前國內法律行業門戶非常多,訪問量較大的網站卻極少,目前國內訪問量較大的法律網站等。例如匯法網。
路之二:走法律援助的路
不要狹隘地認為:法律援助就是等各省司法廳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那點法律援助案子才是法律援助。也不要險隘地認為:法律援助都是費力賠本的苦活路。關於 「舍」與「得」的辨證論述。其實,新手律師要主動地參與行業主管部門安排的法律援助和自己經過判斷後認為應該值得參與的社會法律援助,而且法律援助的范圍不要局限於您所在的省、市、縣,要將眼光放大於全中國。
路之三:走團隊服務的路
在自己還不能獨立走路的時候,藉助別人的「攙扶」和使出自己儲存的「能力」一起走路,也不失為走路法之一。關鍵是自己要端正思想,這個時候您的角色只能是團隊律師中的輔助人員。因此,剛開始做律師,不要急於自己獨立去辦案子,您可以尋求做老律師的助理或者做某團隊律師駐某企業的定點律師。
路之四:走投書自薦的路
人應該不去想不去做的事,這事所帶來的成功永遠遠離您。律師服務不能像開店理發的理發師一樣--等顧客上門找您。多看當地的報紙、電視新聞、工商局的注冊公告等信息,看見有新的企業成立或者外地企業進駐本地,您一定要按CI與VI的模式投書這些還沒有法律顧問的企業。縱然是這個企業本身不聘請您,至少您精美而踏實的自薦也許能打動具體讀您自薦書的經辦人,他(她)留有您的聯系方式,說不定會給您帶來意外的驚喜。
路之五:走新聞媒介的路
律師需要宣傳家的技巧,在「迷信」新聞媒介的國度簡直就是真理。新聞媒介都有很多的公益活動都需要律師的介入,因此,律師需要經常看報紙、電視,看到信息後要主動與編輯聯系,毛遂自薦。不僅不要談報酬,還要主動參與新聞媒介報道的社會熱點案件、公益訴訟案件,哪怕就是在報紙上說上三五句點評或者在電視上露一張小臉,那都是積累與財富。
4、律師網站如何做推廣
我國網路發展日新月異,良多律師也有本人的網站。可是,律師網站做好了,怎麼讓客戶找到你?怎麼吸引客戶自動接洽你?這個時候就需要網站的推廣謀劃了。 公司簡介寫完後,第二局部是網站其餘頁面的內容,先寫到這里,餘下在下篇文章中再說。 當然,筆者本人以為,第一件要做的事件,是先把網站內容豐盛好,而網站內容豐碩好,第一步是先把網站的公司簡介寫好,要寫得清明白楚,包含你承接什麼業務,處理過什麼案件等等,讓客戶懂得你,意識你,因此聯系你。 清遠律師為清遠及周邊地域客戶提供各類法律律師咨詢,律師在線征詢服務,本清遠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中山大學經濟法學碩士,法學講師,清遠市國民政府法律參謀室成員,清遠、廣州、肇慶、韶關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教訓豐富,成都網站開發,執業14年以上。以扎實的法學實踐功底和豐富的律師工作經驗,和[信用第一、品質為本、客戶好處至上]的服務理念,承辦過數百件刑事、經濟、民事、行政訴訟和非訴訟案件,為海內外客戶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是你找清遠律師的最佳抉擇。 本清遠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與專業律師團隊和法律專家步隊, 擔負過數十家清遠著名的國度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長年法律顧問。一眾扣押律師以強盛的律師團隊和專業法律法理為後盾,在執業進程中始終以追求及保護當事人合法權利最大化為獨一主旨,基於對當事人需要及名目背景的深入懂得,著重並盡力為當事人供給存在建設性及可操作性的個性化踴躍解決計劃,並不斷改進,至誠取信,勝利地維護了眾多當事人的正當權益,獲得了若干驕人成就。
5、律師事務所怎樣宣傳自己?
一、定位:律師事務所的廣告訴求人群比較特別,是針對有糾紛的人士或是為了避免糾紛的商業單位或個人的。一般人群沒有這方面的需求。所以,廣告載體應該選擇比較獨特的方式。
二、分析:顯然這類人群唯一的同一性可能在法院這個地點因素上有重合點,而「預防性」企業則沒有太多統一,這就需要單個訴求式的推廣模式。
三、定位:針對以上分析,篇幅有限,對廣告策略作如下建議:
1、選址,很多律師事務所選址在法院等機構附近,通過廣告牌到達訴求。是一種不錯的方式,但是個人認為此種途徑在權威性方面有欠缺。
2、主動廣告訴求,即主動將廣告材料到達客戶受眾的方式。例如搜集企業名錄,通過郵寄的方式將公司簡介或是事務所的服務方向特色等直接寄往公司。尤其是新成立的公司會有選擇的可能。這種方式有利於主動傳播,提高了有效到達率。
3、互動式訴求。通過建設網站,服務熱線,留言箱等方式,對有需要的顧客在尋找過程中可以訪問到自有媒體的資料,從而達成合作。這種形式需要對注冊的電話、網站等進行一定形式的宣傳,盡可能告知潛在客戶。
以上是宣傳的幾點看法,臨時分析,不夠精準,若有機會可以一起探討。
6、各位律師,對網路宣傳律師行業有什麼看法?
對此,似乎各地律協寬嚴不一,但如果只是做律師事務所的一般宣傳、推廣,不涉嫌虛假廣告、誇大其辭,應該都是合法的。
本地很多律師事務所就是通過網路宣傳很好地取得了知名度。
有關律師是不是可以做廣告,這件事一度頗有爭議。有的地方律師協會曾經一度明確規定禁止律師個人做廣告,後來全國律師協會又規定律師廣告可以以律師個人名義發布、也可以律師事務所名義發布。現在律師做廣告已經沒什麼障礙,只是要做得得體、有效才有價值。
常見的律師廣告形式有:
1、電視廣告,因費用昂貴,很少發現有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在電視上發布廣告,見得多的律師參與一些與法律相關的電視欄目,以欄目嘉賓或主持的形式出現。這種形式對提高律師的知名度很有幫助。
2、報刊雜志廣告,這種廣告形式見得比較多,尤其是剛剛從業的律師,往往都通過種方式來招攬業務。這類形式的廣告也有軟硬廣告之分,硬廣告是律師或律師直接在報刊雜志上發布廣告,而軟廣告則是律師或律師事務所以新聞、解答、專欄、報道等形式,進行宣傳。這樣的廣告成本很小或沒有成本壓力。
3、戶外廣告,包括在公共場合的建築、車站、道路邊等懸掛或張貼廣告牌、條幅等,也有律師事務所在公交車上做廣告。
4、網路廣告,這種廣告形式因價格低廉,深受律師的喜愛,而且現在有很多網路公司專門從事律師的廣告業務。
5、還有一種比較特別的廣告,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把自己辦公室或工作室設在司法機關的附近比較顯眼的地方,這是一種無形的廣告。
廣告吸引的往往都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了法律上的困惑和麻煩需要解決,通過廣告尋求可以提供咨詢或服務的律師,確實現在因為社會環境發生改變,很多人在需要律師的時候卻一下子找不到律師。
7、律師打廣告的效果怎麼樣?不做推廣案源有哪找郁悶,新入行的難混啊!
推薦你看下「互聯網時代律師的生存與尊嚴---慧劍網上線發布會」。你在百度上搜一下會有。律師廣告無非是幾個途徑:①百度競價;②律所的推廣;③網站上的律師廣告位;④個人建站推廣百度競價呢,個人是玩不起的幾千幾萬不是錢,幾天就沒了。律所做勉強還行。律所的推廣,這個因所而異,有的競價,有的主任關系比較強。還有的像我們所和當地電視台的一個節目合作,所以案子也不錯。最垃圾的就是網站廣告位,沒完沒了給你打電話,讓你上。上去了,要麼沒動靜,要麼就一堆騷擾電話。你要不關機,半夜三點都會接到電話,聊什麼的都有。我整個成了知心哥哥了!所以,我建議你建個自己的網站,慢慢養起來。效果慢慢積累顯現。最主要這是你自己的。這方面,我用了慧劍網比較好,免費建站,也沒有律師廣告。而且他的理念我很喜歡,提供一個網路平台,把律師聯在一起。讓律師自己去經營打理。這話聽著靠譜。不像很多網站說的能給你多少案源之類的都扯淡。說到底還是要靠自己的。不要心存幻想。
8、我們是一家專業為商事主體和商務活動提供專業服務的律師事務所,怎樣進行推廣才能有效果?
做網路推廣,第一,找人,你的客戶群體在那,你就在那做推廣,例如:你的客戶是當地的某些企業,你可以找一些當地論壇來設置一個小版塊,假如貴公司沒有專業負責網路推廣的,可以考慮SEO優化,或者是百度競價推廣,具體是看貴公司的一個預算,我可以幫你看看,但是具體你認為你會花多少錢去做推廣,這里不涉及要合作的內容,只是幫你策劃,你做那些推廣合適
9、法律網站怎麼推廣,怎麼運行,怎麼跟當地的律師事務所對接
網路推廣流程
1 搜索引擎定位
2 確定關鍵詞
3 挖掘關鍵詞
4 伺服器選擇
5 定位媒體
6 競價
7 學習競爭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