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路科技公司經營范圍怎麼寫★★★★★
京東商城那樣的網站是做過經營性網站備案的
要求都是最低注冊資本100萬
技術推廣服務、信息咨詢(不含中介服務);網頁製作;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承辦展覽展示、企業形象策劃、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棋牌);銷售計算機軟體及輔助設備、電子產品、通信器材。
技術推廣服務;計算機系統服務;基礎軟體服務;數據處理;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承辦展覽展示;會議服務;廣告設計;電腦圖文設計;經濟貿易咨詢;市場調查;企業管理咨詢;企業形象策劃;影視策劃;銷售電話卡、文具用品、工藝品、日用品;家居裝飾設計;環境藝術設計。
不懂的可以咨詢我用戶名
2、電子商務公司的經營范圍有哪些?
電子商務公司經營范圍是指國家允許企業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
電子商務公司經營范圍如下:
一、商貿(貿易、電子商務)類
1、百貨(日用百貨、服裝服飾、鞋帽、皮革製品、玩具、洗滌用品、化妝品、護膚用品、攝影器材、音響設備及器材、體育用品、成人用品等);
2、文化辦公用品(紙製品、紙張、辦公設備、辦公耗材)等;
3、包裝材料等;
4、工藝品(工藝禮品、金銀首飾、白銀、銀製品、珠寶)等;
5、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危險品)、化學試劑、化工百貨等;
6、五金交電(家用電器、自行車、電動車、汽車用品、汽車飾品、汽配、汽摩配件、鋼絲繩、閥門、管道配件、軸承等);
7、電子產品、通信設備、通訊器材(除衛星天線)、電訊器材、電訊電材、儀器儀表、電線電纜等;
8、機電設備及配件(電動工具、製冷設備、壓縮機及配件、工量刀具)、機械設備及配件等;
9、電腦、計算機軟體及配件、印刷製品等;
10、預包裝食品等;
11、塑料製品(橡膠製品、塑料製品)、金屬製品、玻璃儀器等;
12、建築材料(金屬材料、鋼材、石材、黃沙、木材)、有色金屬、黑色金屬等;
13、裝潢材料(水暖器材、衛生潔具、陶瓷製品)、建築五金等;
14、傢具(辦公傢具、傢具用品等);
15、紡織品(紡織原料、紡織裝飾面料、針紡織品等);
16、酒店設備、酒店用品等;
17、化肥等;
18、初級農產品銷售等;
19、戶外用品等;
20、運動器材、健身器材等;
21、醫療器械(1類、2類、3類)。
二、電子科技(計算機科技、科技)類
1、計算機軟體硬體的開發及銷售;
2、計算機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3、互聯網工程施工、調試及維護;
4、互聯網運營和推廣,代理發布廣告;
5、電子產品及配件的批發兼銷售;
6、安防監控產品的銷售、施工及技術服務;
7、機電產品的銷售安裝及服務;
8、辦公機具及辦公耗材的批發兼銷售;
9、從事貨物和技術進出口業務。
(2)網路營銷公司的經營范圍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18年8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電子商務經營者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
第三章 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第四章 電子商務爭議解決
第五章 電子商務促進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條 國家平等對待線上線下商務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採取歧視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第五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路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第六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電子商務發展促進、監督管理等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電子商務的部門職責劃分。
第七條 國家建立符合電子商務特點的協同管理體系,推動形成有關部門、電子商務行業組織、電子商務經營者、消費者等共同參與的電子商務市場治理體系。
第八條 電子商務行業組織按照本組織章程開展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規范,推動行業誠信建設,監督、引導本行業經營者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第二章 電子商務經營者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九條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中為交易雙方或者多方提供網路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供交易雙方或者多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本法所稱平台內經營者,是指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第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第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第十二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第十三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
第十四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前款規定的信息發生變更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更新公示信息。
第十六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自行終止從事電子商務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有關信息。
第十七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准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第十八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電子商務經營者向消費者發送廣告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第二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但是,消費者另行選擇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第二十二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因其技術優勢、用戶數量、對相關行業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經營者對該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
第二十三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收集、使用其用戶的個人信息,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明示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的方式、程序,不得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
電子商務經營者收到用戶信息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的申請的,應當在核實身份後及時提供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用戶信息。用戶注銷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立即刪除該用戶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約定保存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有關電子商務數據信息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提供。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護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數據信息的安全,並對其中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六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節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
第二十七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並定期核驗更新。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為進入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非經營用戶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節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法辦理登記,並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特點,為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辦理登記提供便利。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稅務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和與納稅有關的信息,並應當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第二十九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發現平台內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存在違反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應當依法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十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證其網路安全、穩定運行,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保障電子商務交易安全。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發生網路安全事件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十一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記錄、保存平台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並確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於三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二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平台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明確進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平台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並保證經營者和消費者能夠便利、完整地閱覽和下載。
第三十四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修改平台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公開徵求意見,採取合理措施確保有關各方能夠及時充分表達意見。修改內容應當至少在實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內經營者不接受修改內容,要求退出平台的,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阻止,並按照修改前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五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第三十六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依據平台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對平台內經營者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警示、暫停或者終止服務等措施的,應當及時公示。
第三十七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在其平台上開展自營業務的,應當以顯著方式區分標記自營業務和平台內經營者開展的業務,不得誤導消費者。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其標記為自營的業務依法承擔商品銷售者或者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
第四十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銷量、信用等以多種方式向消費者顯示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對於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第四十一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規則,與知識產權權利人加強合作,依法保護知識產權。
第四十二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認為其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的,有權通知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並將該通知轉送平台內經營者;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因通知錯誤造成平台內經營者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惡意發出錯誤通知,造成平台內經營者損失的,加倍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平台內經營者接到轉送的通知後,可以向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提交不存在侵權行為的聲明。聲明應當包括不存在侵權行為的初步證據。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接到聲明後,應當將該聲明轉送發出通知的知識產權權利人,並告知其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在轉送聲明到達知識產權權利人後十五日內,未收到權利人已經投訴或者起訴通知的,應當及時終止所採取的措施。
第四十四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及時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規定的通知、聲明及處理結果。
第四十五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侵犯知識產權的,應當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六條 除本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服務外,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為經營者之間的電子商務提供倉儲、物流、支付結算、交收等服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為經營者之間的電子商務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進行標准化合約交易。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政策與維權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3、怎麼界定互聯網類型公司經營范圍?
網路公司原本指的是提供網路服務的互聯網內容提供商ICP公司,提供互聯網接入的ISP公司。
提供內容託管的IDC提供商,還有無線接入、網路游戲、網路視頻、網路培訓、網路銷售、網路營銷方案製作、網路支付等的服務及工程公司,比如中國的網通和電信的網路的服務,他們提供網路集成、線路架設、各種網路服務。
而現在的人把這個意思延伸開來,變成只要跟網路打交道的公司一律叫網路公司,現在一般指做網站建設和網路推廣的公司了。網路公司如何進行發展,首先要有一支素質高超的管理團隊和良好的人員素質。
網路公司不僅僅是提供域名注冊、空間租用、網站開發、網站建設與網路營銷活動策劃相關的企業組織。只要關於網路方面的問題,可以提供給用戶解決問題的,都可以成為網路公司。國內從事網站建設業務的企業有很多,幾乎每個網路公司都在開展網站建設業務,網路營銷策劃業務,只是業務所佔比重各有不同。
第一類:
行業門戶網,像阿里巴巴網、慧聰網等公司,吸引了大批行業類的企業注冊成為他們的VIP會員,獲得包括網站建設和推廣在內的多項服務。如今行業門戶的企業建站服務佔到所有網建服務市場的 10%。
第二類:
網路綜合公司,提供包括網路基礎服務(如域名、主機、郵箱)和網路增值服務(如網站建設和推廣,網站優化)等業務在內的綜合服務公司,企業網站建設是主要業務之一,業務總量佔到所有建站市場的20%。 通過網路綜合服務業務的宣傳與拓展,在業界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提供的建站服務也普遍為客戶所接受。
第三類:
專業網站建設公司,以網站建設業務為公司主要業務,突出個性化製作和客戶長期跟蹤服務,業務總量佔到所有企業網站建設市場的20%。
網站建設:
1、專業的網頁設計和架構設計,在行業網站、門戶網站、企業網站等方面積累了許多優秀作品。
2、專業網路編輯人員,有效提升您的網站內容質量和搜索引擎收錄量。
3、長年技術支持與維護確保您的網站不受黑客攻擊而影響網路運行。
4、專業且強大的網站後台管理系統,讓使用者的日常管理與維護大大提升效率。
建設流程:
1.需求溝通,客戶提出網站建設的基本需求,包括設計要求及功能要求
2.項目評估及報價,根據客戶提出的需求進行評估,估算出相應的時間與費用
3.簽訂合同,合作雙方確認費用、工期、合作要求的基礎上,雙方共同簽訂合同
4.提案階段,完成網站初稿DEMO設計,包括首頁風格,內頁風格頁面
4、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有那些啊?
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
1、電子商務,計算機技術、網路技術、通訊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動漫畫的製作。
2、設計、製作、代理各類廣告,計算機、軟體及輔助設備、企業管理咨詢,市場營銷策劃,商務咨詢,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3、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計算機系統集成。
(4)網路營銷公司的經營范圍擴展資料
網路科技簡介:
1、網路科技是指在程序語言的基礎上,生成一系列的虛擬圖片,圖像,動畫等等。
2、是網路運用,網路共享,網路服務的一種形式,通過網路使人們的生活、工作更加便利,從而幫助人類解決一系列的重復的工作。
3、在計算機領域中,網路就是用物理鏈路將各個孤立的工作站或主機相連在一起,組成數據鏈路,從而達到資源共享和通信的目的。
4、凡將地理位置不同,並具有獨立功能的多個計算機系統通過通信設備和線路而連接起來,且以功能完善的網路軟體(網路協議、信息交換方式及網路操作系統等)實現網路資源共享的系統,可稱為計算機網路。
5、網路公司的主營業務和經營范圍? ??
你想從事什麼經營,就應當填寫完整。
6、營銷策劃公司的經營范圍是什麼
經營范圍:
1、咨詢類經營范圍:企業營銷策劃,市場營銷策劃,投資管理,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企業形象策劃等。
2、銷售:文化辦公用品、辦公設備、日用百貨、家用電器、五金交電、電子產品、電腦及配件、列印設備、電腦耗材、音響器材、照相器材、建材、傢具、體育用品、通訊器材及設備等。
(6)網路營銷公司的經營范圍擴展資料:
營銷策劃是根據企業的營銷目標,通過企業設計和規劃企業產品、服務、創意、價格、渠道、促銷,從而實現個人和組織的交換過程的行為。以滿足消費者需求和慾望為核心。
現代管理學將營銷策劃分為營銷策劃市場細分、產品創新、營銷戰略設計及營銷組合4P戰術(組合)等四個方面的內容。營銷策劃首先要確定營銷概念,其次是在營銷理念基礎上的策劃。
7、營銷策劃公司的主要經營范圍是什麼?
1、建立品牌。企業營銷策劃表示,網路營銷最主要的任務就是在互聯網建立並推廣企業的品牌,一些知名企業的品牌也可以在網上得到延伸。這些營銷咨詢公司也可以幫一般的企業快速樹立品牌形象。網路品牌建設是以企業網站建設為基礎,通過一系列的推廣措施,達到顧客和公眾對企業的認知和認可。
2、網址推廣。網址推廣是策劃公司最基本的職能之一,有些人甚至以為網路營銷就是網址推廣,可以說網址推廣就是網路營銷的核心工作。
3、信息發布。無論是哪種營銷方式,結果都是將信息傳遞給目標人群。而網路營銷傳遞信息所用的手段自然是通過網路傳播,網站就是信息的載體,信息發布也是營銷咨詢公司的基本技能。
4、銷售渠道。上海策劃公司介紹,一個具備網上交易功能的企業網站本身就是一個網上交易場所,網上銷售是企業銷售渠道在網上的延伸,網上銷售渠道建設也不限於網站本身,還包括建立在綜合電子商務平台上的網上商店,以及與其他電子商務網站不同形式的合作等。
5、網上調研。通過在線調查表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可以完成網上市場調研,相對傳統市場調研,網上調研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的特點。通過網上調研這項工作,可以准確的獲得市場的動態以及消費者的消費特點,這樣企業就可以根據這些信息對消費者投其所好,根據市場的變化及時調整自己的營銷策略,因此,網上調研成為網路營銷的主要職能之一。
品牌營銷咨詢公司表示,開展網路營銷的意義就在於充分發揮各種職能,讓網上經營的整體效益最大化,因此,僅僅由於某些方面效果欠佳就否認網路營銷的作用是不合適的。網路營銷的職能是通過各種網路營銷方法來實現的,並非相互獨立的。面對如此多的策劃公司和營銷咨詢公司,選擇一家最合適的策劃公司來幫助企業進行網路營銷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可能會快速地幫助你的企業建立起品牌優勢。
8、公司經營范圍要增加電子商務和網路營銷,請問這2個可以直接寫在經營范圍裡面嗎?
電子商務是一個行業名稱 不是經營類目啊! 不能打進去的!